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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新时代中国金融监管体系

2018-03-15 09:55  来源:金融时报

    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该方案提出,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拟订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中国人民银行。

    此次有关银监会和保监会“两会合并”的机构改革方案,是党中央和国务院改革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重要决策部署。对于解决现行体制存在的弊端,强化综合监管,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更好统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逐步建立符合现代金融特点、统筹协调监管、有力有效的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要的现实作用。

    在今年全国两会开幕之前,中共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同意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部分内容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3月4日,《决定》由新华社受权发布。《决定》在第四部分“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中提出:加强和优化金融管理职能,增强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金融监管协调性,优化金融监管力量,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维护国家金融安全。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该方案提出“两会合并”的金融监管机构改革方案。由此可见,《决定》中有关“优化金融监管力量,健全金融监管体系”的相关规定及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提出的“两会合并”方案,应当是健全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最新“顶层设计”。这也是对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的“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及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强化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等重要改革方针与方案的落实与深化,是今后一个时期建立健全新时代我国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基本遵循和有效途径。

    “两会合并”的机构改革方案得到落实,意味着我国金融监管框架将由“国务院金融委+‘一行三会’”的格局转变成“国务院金融委+央行+两会(银保监会和证监会)”的新格局。这一改革方案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的原则,符合当前金融发展实际、遵循金融业发展规律、能够解决金融监管体制弊端的科学制度设计。

    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中国金融监管框架的设立和完善,一直顺应了经济金融发展趋势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自上世纪90年代初至2003年4月银监会成立,我国金融监管体制从人民银行“大一统”的监管模式逐渐演变成“一行三会”分业监管体制。最近十多年来,随着金融混业经营、综合经营趋势的发展,这种分业监管体制暴露出固有的弊端。如由于各个监管部门像“铁路警察,各管一段”,致使在各业之间出现了监管空白,对资管等金融创新产品的监管规则不统一,金融风险跨业、跨市场、跨地区传播有可能引发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为了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安全,2017年7月,中央召开了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如明确提出,“创新和完善金融调控”、“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强化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后不久,即在2017年11月,国务院金融委正式成立。金融委是国务院统筹协调金融稳定和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议事协调机构,在金融改革规划、金融改革发展与监管协调、协调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指导地方金融改革发展与监管等方面的重要职责与相应权限,已经远远超越“一行三会”及各个地方相应的管理职责与权限。金融委实质上就是新时代我国金融决策与管理体制中的顶层设计和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把金融委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这是强化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的具体体现。这也表明,人民银行其实已经在职责权限上明显居于此前的“三会”或即将合并后的“两会”之上。

    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银监会和保监会拟订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人民银行。这是对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分离发展和监管职能”重要要求的落实,既有利于银保监会对银行业和保险业实施统一监管,提高监管的专业性有效性,又有利于人民银行独立客观地制定重大金融监管规则,包括制定跨市场交叉性金融产品的监管规则、实现穿透式监管,统一同类产品监管标准和规则、落实功能监管,从而有效防控系统性金融风险,有力维护金融稳定。

    按照“两会合并”方案,新组建的银保监会,将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管银行业和保险业。近年来,银行业与保险业呈现深度合作、融合发展的特征,商业银行与保险机构虽然业务性质、功能作用不一样,但是两者在资本充足率等指标的监管要求和机构内控风险管理等方面具有十分的相似性。将银监与保监“两会合并”,可取得监管成本下降、效率提升的预期效果。进入新时代,我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和建设,已开始由金融分业监管体制向金融综合监管或统一监管体制转变,银监与保监“两会合并”应当是这一监管趋势的初步体现,将来有可能会取得新的进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毫无疑问,对新时代金融监管体系的建立健全提出了更高更新的目标要求。我们要对照这些目标要求,既借鉴国际有益经验,更要结合本国国情,与时俱进,实践探索,努力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建立健全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成功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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