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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交易宁波富邦股票 应燕红被罚没逾143万元

2017-12-09 00:04  来源:证券日报 朱宝琛

    ■本报记者 朱宝琛

    中国证监会日前公布了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一份市场禁入书。其中,应燕红内幕交易宁波富邦,证监会决定没收起违法所得358363.97元,并处以1075091.91元罚款。

    证监会称,应燕红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交易“宁波富邦”的行为明显异常:一是应燕红系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宁波富邦)董事长宋某平(系本次宁波富邦收购事项的决策者,全程参与收购事项,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外甥女,在宁波富邦下属控股公司任副总经理,内幕信息公开前,应燕红与宋某平有3次通话联系。

    二是2016年3月29日,应燕红三方存管银行账户转入大额资金3000000元,存在转入单笔大额资金的情形,并全部用于买入“宁波富邦”,买入意愿强烈。

    三是“应燕红”证券账户开户后,应燕红曾交易过“宁波富邦”,但其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入“宁波富邦”的金额较之前明显放大,且其买入“宁波富邦”的交易大部分为

    1万股及以上的大额单笔委托,与其以往买入“宁波富邦”的交易委托习惯不同,也与其买入其他股票的交易委托习惯不同。

    四是应燕红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入“宁波富邦”的金额明显大于以往,交易行为明显异常。

    在另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佳电股份因为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23名责任人员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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