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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国沛操纵15只股票 遭证监会罚没近8150万元

2017-12-06 00:10  来源:证券日报 朱宝琛

    ■本报记者 朱宝琛

    证监会12月5日公布了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廖国沛因为操纵“中钢天源”等15只股票,证监会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27164867.74元,并处以54329735.48元罚款;吴峻乐操纵“新华锦”股票被处以100万元罚款。

    据介绍,2014年1月份至2016年6月份,廖国沛控制使用其本人、杨某英、卢某怡、廖某昌、卢某霞、卢某浩、李某、江某芬、江某林、江某、招某燕和王某文等12人名下28个证券账户(简称账户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通过大额封涨停、虚假申报并封涨停、盘中拉抬并封涨停等方式,影响了15只股票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并于次日反向卖出获利27164867.74元。

    那么,廖国沛是如何利用账户组操纵股价的呢?以廖国沛操纵“中钢天源”为例,2015年10月21日10:27:00至14:34:13期间,账户组以涨停价17.56元分19笔共申报买入“中钢天源”17180700股,占同期市场申报买入量的55.80%;账户组撤单180700股,占本次申报量的1.05%;账户组共成交5000000股,占同期市场成交量的65.98%。当日该股涨10.03%,深证成份指数跌幅5.87%,该股偏离深证成份指数15.90%。

    2015年10月22日9:36:25,账户组反向卖出10月21日购入的“中钢天源”合计5000000股,成交金额96600000.00元,卖出均价19.32元,获利8150200元。

    据了解,应廖国沛的申请,证监会举行了听证,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经复核,证监会对于廖国沛关于违法事实认定的申辩理由、违法所得计算的申辩理由不予采纳;对廖国沛关于处罚幅度的申辩理由部分采纳,将罚款金额作出相应调整。

    “80后”吴峻乐则是第二次受到证监会的处罚。2016年4月,吴峻乐因操纵特力A,证监会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1.7亿元,并处以3.4亿元罚款。

    吴峻乐此次操纵“新华锦”用了22个账户。记者查阅后发现,这22个账户与操作特力A股价的账户完全相同。

    据统计,2015年2月9日至8月27日,吴峻乐通过集中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相互交易、虚假申报和尾市交易的方式,影响“新华锦”价格;账户组期末余股为零,累计亏损177799282.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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