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宝琛
北京证监局日前公布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引发市场关注:两位当事人因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行为,分别被处以20万元和25万元的罚款。而他们从中获得的非法收益,合计不足300元。
微小获利与高额处罚形成的强烈反差,再次深刻诠释了什么叫“得不偿失”。而当事人试图以“AI生成内容”“未尽到审慎核查义务,不存在蓄意误导市场的恶意”为由请求减轻处罚的细节,同样引人深思,“AI生成”能是股市“小作文”的免责挡箭牌吗?
答案是否定的。在笔者看来,无论是借助AI直接生成“小作文”,还是用AI对虚假信息进行改写,只要使用者主观上存在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扰乱证券市场的行为,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结合上述案例来看,监管部门的态度非常明确,“已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量罚适当”。这既体现了资本市场监管的刚性和力度,也彰显了监管部门打击虚假信息、维护市场秩序的决心。AI工具的使用者必须对借助AI生成和传播的内容负责,承担主体责任,履行信息核实的义务,切不可抱有“‘AI生成’就能免责”的心态,放任虚假信息流入市场、扰乱秩序。
事实上,近年来,监管部门已经对多起借助AI生成“小作文”的行为开出罚单。这一系列动作,无不在提醒每一位市场参与者:要增强法律意识,坚守法治底线,不编造、不传播未经核实的信息。特别是要明确AI工具的使用边界,认识到AI只是一种辅助工具,不是虚假信息传播的“助力器”,更不是违法违规行为的“挡箭牌”。
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清朗的信息环境,也离不开每一位市场参与主体的共同努力。AI生成内容并非“法外之地”,种种信号表明:监管部门对虚假信息的打击,不会因为AI的参与而有所松懈。任何试图通过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终究难逃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