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洁
近期,多家银行理财子公司发布旗下新发行产品不成立公告。原因多数为募集总金额未达到产品说明书约定的发行规模下限,其中,大多数产品为封闭式固定收益类,风险等级以中低风险为主。这一现象引发市场关注。
细究其中,部分银行理财新发行产品不成立,主要源于三方面因素:行业整体投资收益率下行、投资者流动性偏好与产品期限结构错配、机构降本增效的主动选择。
笔者认为,需客观看待部分银行理财新发行产品不成立的现象。事实上,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发行失败,有助于推动银行理财市场告别粗放扩张模式,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曾经,银行理财市场产品供给主要由理财机构主导。而理财产品因募集资金不足导致发行不成立,标志着银行理财市场正在从“规模导向”转向“需求导向”和“质量优先”。
这也契合当前监管导向。今年3月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理财公司监管评级暂行办法》,这是银行理财市场走向规范成熟的重要一步,将推动理财公司从“拼规模”转向“拼内功”,进而实现高质量发展。
对银行理财子公司而言,主动终止募集规模不足的产品发行,本身就是机构理性决策、优化资源配置的表现之一。此外,这将促使理财子公司重新审视产品结构,发行失败产品多为中长期封闭式固收类,说明部分投资者对产品流动性偏好及风险偏好已经发生改变,未来可适当增加更加适配投资者需求的产品。同时,这将推动理财子公司调整产品发行策略,加强自身投研和风控能力,打造差异化产品特色,避免“千品一面”的同质化竞争。
从投资者层面看,理财产品发行失败有利于市场优化。一方面,投资者避免了买入“先天不足”的产品;另一方面,说明投资者掌握了主动权,银行理财子公司唯有拿出真正有竞争力的产品才能获得资金青睐。这将进一步推动未来理财产品定价更合理、信息披露更透明、投资者服务更到位。
总之,在笔者看来,部分理财产品发行失败恰恰是市场走向成熟的特征,未来,产品供需适配度、精细化运营能力、风险定价水平等将成为竞争的关键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