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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标尺校准 公募回归受托本源

2026-08-23 23:44  来源:证券日报 

    ■吴珊

    继首批“试点探路”、第二批“全面铺开”后,公募基金第三批存量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于8月21日正式落地。百余家基金公司统一行动集中发布公告,调整旗下千余只存量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这意味着存量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规范改革进入收尾攻坚阶段。

    业绩比较基准,既是基金运作的“投资坐标”,也是投资者识别、评价和挑选基金的核心参照。校准业绩比较基准,既是对基金评价体系的修正,更是压实基金管理人受托责任,重构行业评价逻辑的重要抓手,为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制度基础。

    从前两批存量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实施效果看,市场运行整体平稳,并未出现集中交易冲击。部分权益基金主动提高权益指数的权重,既让业绩比较基准更真实反映过往实际仓位水平,也传递出坚定看好资本市场的积极信号。第三批调整中,各家公募基金管理人同样做足筹备工作,对存量产品基准进行逐一复盘评估,综合考量合同约定、长期持仓、风险收益特征等,审慎拟定每只产品的新基准,严守“优先调基准而非调持仓”的原则,确保调整平稳有序。

    笔者认为,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助力公募基金行业强化投资风格约束、推动资管业务回归本源,其影响之深远,可从以下四个层面展开。

    其一,搭建标准化、可对比、有参照的行业评价体系。经过校准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精准覆盖市值风格、行业赛道、大类资产配比等多个维度,基金实际投资组合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偏离程度得以量化可溯,有效压缩风格漂移的空间,引导基金投资立足基本面,追求长期可持续的超额收益。业绩比较基准作用充分发挥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必须恪守产品定位,保持投资策略连贯稳定,摒弃短期化、跟风式操作,真正以长期业绩和专业能力服务投资者。

    其二,将约束内嵌至风控流程,压实机构主体责任。伴随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推进,基金管理人同步完善内部管控,把业绩比较基准匹配度、投资风格稳定性贯穿投资全流程,纳入绩效考核与合规监控体系。目前,已有不少基金管理人建立覆盖全部公募产品的投资偏离监测、预警、分析与纠偏机制,针对不同产品类型构建差异化指标体系,并稳步推进全流程系统监测预警。

    其三,提升运作透明度,充分接受监督。随着存量基金业绩比较基准陆续完成调整,基金定期报告将常态化披露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投资组合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偏离情况及背后成因。信息披露透明度持续提升,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的行为置于“阳光之下”。

    其四,重塑行业竞争格局,赋能行业高质量发展。业绩比较基准的统一规范,是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的底层制度支撑,过去片面追逐短期排名的内卷模式得到纠偏,基金管理人竞争重心回归真实投研能力。随着制度红利持续释放,行业将向更透明、更精细的方向演进,充分发挥公募基金价值“发现者”、市场“稳定器”的功能作用,进一步吸引中长期资金入市。

    存量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已临近收官,更需各项制度要求切实落地、久久为功,推动公募基金行业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源,以专业能力守护居民财富,在服务资本市场改革发展中彰显行业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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