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尚伃
并表管理是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强化子公司及业务条线“垂直化”管控的核心抓手,也是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9月15日,记者从券商处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向机构发布《证券公司并表管理调研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围绕并表管理范围、公司治理、业务协同与内部交易管理等重点领域,梳理行业实践现状,剖析共性问题与难点,并提出针对性建议。
2025年4月,中证协发布《证券公司并表管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并针对不同类型公司分别设置了1年至3年过渡期。前期,中证协面向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含29家券商)开展专项问卷调研,共回收有效问卷25份,其中24家券商设有子公司。总体来看,行业并表管理工作正有序推进,多数券商已搭建基础管理框架,处于重点领域攻坚的关键阶段,能够按期落实并表管理要求。但因过渡期不同,各公司推进进度差异明显。
在并表管理范围判定上,券商判定参股公司是否纳入并表管理的方式分为“制度明确”与“人工研判”两类。根据《指引》要求,券商应将可能对其造成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纳入并表管理范围。实践中,24家公司对“重大影响”的判定分为两类,一是通过内部制度明确定量或定性标准(12家),其中8家以《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中关于参股企业重大影响的规定作为主要判定依据;二是由相应部门人工研判并经管理层审议后确定(12家)。
同时,券商并表管理存在“逐级”与“逐级和跨级并行”两类模式。设有孙公司的20家券商均已实施逐级管理,其中7家对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在重点业务的授信审批、模型管理、风险限额等环节进行跨级管理。
公司治理层面,董事会及经理层并表管理履职方式有“直接履职”和“部分授权”两种。实践中,董事会履职方面,15家由董事会直接履职、9家部分授权至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经理层履职方面,14家由经理层直接履职、10家部分授权。内部审计模式分三种:券商统筹(10家)、子公司自主(3家)、统筹+自主并行(6家),其余5家尚未明确。
尽管框架已搭,但当前并表管理实施中仍存在四方面问题。一是并表管理范围与制度体系仍需完善,部分券商采取人工判定方式判断参股公司是否纳入并表管理,尚未建立清晰、可操作的判断标准和流程,且多数尚在过渡期内的券商还未建立并表管理相关内部制度。二是内部交易管理职责界定与管控机制有待完善,部分券商未明确统一牵头部门,也未按交易类型划分部门职责;部分券商重大内部交易界定标准及审批决策程序尚未建立或较为分散,全流程闭环管控有待提升。三是重点领域风险管理水平需进一步提升,风险文化宣导机制不完善、境外融合不足,数据治理重视程度不够、标准化体系尚未覆盖全部风险数据、多源异构系统整合难度高、数据质量管控机制不健全,并表管理系统建设资源投入分化显著、子公司数字化基础薄弱。四是资本管理缺乏高效与前瞻的统筹机制,部分券商未明确各部门关于资本管理事项的职责分工,对子公司资本管理以被动响应为主,且部分证券类子公司在开展资本消耗类业务时,业务规模仍受限于单体风控指标约束,难以充分发挥集团层面资本优势。
针对上述问题,《报告》提出完善“主体尽责、自律协同、监管引领”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围绕“攻坚管理难点、促进行业互鉴、优化监管安排”的实施路径,筑牢行业风险防控底线。
聚焦证券公司层面,作为并表管理责任主体,应以“明确范围健全制度”为基础,以“统管内部交易、强化数据治理、夯实系统建设”为重点,以“贯通风险文化、主动资本管理”为导向,构建高效协同的并表管理体系。具体而言,需要界定管理范围,健全制度体系,筑牢并表管理“基本盘”;明确部门职责,完善审批机制,织密内部交易“防护网”;贯通风险文化,注重因地制宜,稳住集团风险“定盘星”;升级数据治理,统一标准质量,打通并表数据“联通链”;夯实系统建设,分步推动落地,打造风险监测“驾驶舱”;转变管理理念,强化前瞻规划,用好集团资本“指挥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