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笑寒
险企发债步履不停。过去一周内,共有3家寿险公司发行债券用于资本补充,总规模预计达57.4亿元,其中2家险企发行的是永续债。
具体来看,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于6月2日发行“26中荷人寿永续债01”(全称“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26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规模为12.40亿元,票面利率为2.05%;6月3日,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发行“26中信保诚人寿永续债02”,发行规模为40亿元,票面利率为2.08%;6月5日,同方全球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全球人寿”)发行“同方全球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26年资本补充债券”,计划发行规模为5亿元,目前仍处于发行期。
值得关注的是,上述三家险企一季度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较2025年末均有不同程度下降。这一现象正是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寿险行业偿付能力充足率整体下滑的缩影。
中泰证券非银首席分析师葛玉翔在研究报告中表示,一方面,利率下行会对保险合同负债和偿付能力充足率计量施压;另一方面,为追求更高投资收益以覆盖负债成本,险资不得不增配权益类资产,进而推高资本消耗。自监管机构于2020年首次季度披露全行业偿付能力充足率以来,保险行业偿付能力呈现先稳后降的趋势。在偿二代二期工程下,净资产重要性显著提升,未来将成为寿险公司实际资本确认掣肘和估值重要参考中枢。
近年来,险企发行永续债逐步常态化。近一周来险企发行用于资本补充的债券中,有2家发行的为永续债。
永续债即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此类债券无固定期限、含有减记或转股条款、在持续经营状态和破产清算状态下均可吸收损失、满足偿付能力监管要求。在资本认定方面,传统资本补充债可补充附属一级资本,提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而永续债则用于补充核心二级资本,提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
今年以来,险企实际发行用于资本补充的债券规模合计达253.1亿元,其中永续债的规模合计为157.4亿元,占比超六成。
展望未来,针对保险公司如何进一步提升偿付能力充足率,盘古智库(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江瀚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负债端,险企应推进结构性改革:压降高刚性成本的传统寿险产品占比,发展保障型产品及负债成本更低的分红险业务;同时深化销售渠道“报行合一”,严控手续费等隐性成本,构建多元均衡的负债结构,从源头上减少资本的无效消耗。在资产端与运营端,险企需提升内生资本积累能力:一方面通过优化资产配置释放资产增值潜力;另一方面主动收缩低价值的“失血”业务,合理运用再保险等工具转移风险。此外,险企可引入智能核保、AI理赔等数字化工具,降低边际运营成本,从根本上改善偿付能力充足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