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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冰
6月4日,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规范催收倡议书》,对P2P平台的催收制度、催收外包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表示,为巩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成果,防止暴力催收等行为对正常经营开展业务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产生影响,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向上海市全体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发出倡议。
记者注意到,该倡议书共分为7条,主要包括: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要建立合法完善的催收内控管理制度;如将债务催收外包的,应建立完善的外包管理制度,审慎选择合作机构开展业务合作,明确划分经济法律责任;持续加强债务人及相关人员信息安全保护;积极主动按相关要求,向监管部门、征信机构、自律组织等报送债务逾期、失信信息,配合监管部门建立失信信息公开、联合惩戒制度等;依法合规催收,开展债务催收时,不以诱导或逼迫债务人通过新增借贷或非法途径筹集资金偿还逾期债务;在签署借款协议前告知债务人可能采取的债务催收方式及投诉渠道。
(编辑 上官梦露 策划 李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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