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曹卫新 见习记者 李亚男
9月4日晚间,无锡银行对外公告称,自2019年8月1日起至2019年8月28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5.69元,已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根据稳定股价预案,公司拟采取由在公司领取薪酬的时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合计不低于291.56万元股票履行稳定股价义务。
根据稳定股价预案,无锡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及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将采取措施稳定股价。
据了解,上述人员增持无锡银行股份的资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从无锡银行领取收入的三分之一。值得一提的是,时任监事长徐建新自愿增持无锡银行股份的资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从无锡银行领取收入的三分之一,时任董事邵乐平及副行长何建军自愿增持股份,增持金额没有最低限制。
截至2019年9月3日,上述增持主体合计持有420.16万股,持股比例为0.23%。该项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间为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增持价格不高于无锡银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相关主体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对于增持股份的目的,无锡银行表示,基于对本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成长价值的认可,决定增持本行股份,积极稳定公司股价。
(编辑 孙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