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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2018-04-28 00:00  来源: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18-015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夏航空”)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已向国家有关部门履行报批和备案程序,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54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5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20.6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83,592.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553.97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038.03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 ZA1021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    实施主体
                                                       金投入金额
       1   购买6架CRJ900型飞机及3台发动机项目         47,038.03      华夏航空
                                                                    华夏航空(重
       2   华夏航空培训中心(学校)项目(一期)工程    30,000.00    庆)飞行训练
                                                                    中心有限公司
                             合计                       77,038.03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2018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51,323,321.1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的置换金额为203,477,793.90元,包括已支付一架自购CRJ900型飞机款和两台发动机的预付款。上述置换已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的剩余拟使用金额为266,902,506.10元。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8年 4月 11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
    
    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
    
    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限为自第一届第十八次董事会议
    
    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4月20日公司运
    
    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买6架CRJ900型飞机及3台发动机项目”(以下简称
    
    “项目一”)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购买结构性存款。(具体信息详见公
    
    司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编号:2018-011)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根据公司2017年度经营计划,项目一所涉及的6架CRJ900型飞机,公司已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其中 1 架通过自购方式、5 架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完成。
    
    上述 1 架自购飞机预先投入资金部分已完成募集资金的置换。对于其余 5架融资租赁飞机,如公司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并改为购入,将增加额外的手续费用、税费支出以及资金占用成本。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购入公司 2018 年计划引进的一架同类型飞机,更能够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
    
    二、新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可行性分析及经济效益分析
    
    (一)新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项目一的实施进展和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的投资进行优化调整,除保留 50,300,000.00 元用于支付两台发动机剩余款项外,将剩余尚未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216,602,506.10元用于购买计划于2018年引进的一架CRJ900型飞机。
    
    (二)新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航空运输业的发展受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影响,进入“十三五”期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将进入新的阶段,居民消费结构将进一步升级,产业结构调整和城镇化进程也将加快;预计“十三五”期间,我国国民经济仍将保持快速、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国内民航业持续快速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根据《2017 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的数据,2017 年我国交通运输客运周转量为 32812.55 亿人公里,其中民航运输 9512.78 亿人公里,占交通运输客运总周转量的比例为29%,比例较2013年提高了8个百分点。2013年至 2017 年以来,全社会客运周转量年复合增长率为 3.54%,其中铁路、公路、水运和民航的客运周转量年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4.90%、-2.79%、2.59%和10.95%,民航增速较全行业高出7个百分点。
    
    近几年,在中国、印度等新兴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的推动下,亚太航空运输市场已成为推动全球航空运输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之一。根据空客发布的《全球市场预测(2016-2035)》,未来 20 年内亚太地区的旅客周转量将以每年5.7%的速度扩张,其全球市场份额也将从 2015 年的 30%上升至 2035 年的36%,并作为全球旅客周转量最大地区与欧洲、北美进一步拉开差距。鉴于中国国内及国际航空市场需求的不断增加,尤其是支线航空市场的广阔前景,为巩固公司在支线航空市场的地位,公司亦在扩大运营规模,公司机队规模在不断保持快速增长,飞机作为公司保持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的核心资产,是公司提升航空载运能力的重要因素。本次拟引进的1架CRJ900飞机主要为满足公司在 2018 年的支线运力需要。在运能提升的基础上,公司不断协调航权资源、增加航班密度,全力优化公司航线网络结构,以达到航线网络与机队规模的协调发展。
    
    (三)新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市场情况、结合公司航线安排,按照公司正常飞机飞行日利用率和客座率,在 1 架飞机全部到位后,运行一年预计可增加营业收入 1.14 亿元。以上营业收入情况分析系基于目前市场行情相关数据进行预测,若相关情况发生变化,则预测的营业收入将随之发生变化。
    
    三、新募投项目已取得发改委审批
    
    该项目已经取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批文(发改基础[2018]387号)。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变更募集资金项目一“购买 6架 CRJ900 型飞机及 3 台发动机”部分尚未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216,602,506.10元用于购买计划于2018年引进的一架CRJ900型飞机,本次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项目一“购买6架CRJ900型飞机及3台发动机”部分尚未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216,602,506.10元用于购买计划于2018年引进的一架 CRJ900 型飞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目前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5.《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购买一架CRJ900型飞机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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