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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操纵市场和信披违法等 康美药业原董事长马兴田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2021-11-17 11:06  来源:证券日报网 吴晓璐

    本报记者 吴晓璐

    记者从佛山法院网获悉,11月17日,康美药业原董事长马兴田等人操纵证券市场案一审宣判。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佛山中院”)对康美药业原董事长、总经理马兴田等12人操纵证券市场案公开宣判。马兴田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以及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康美药业原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许冬瑾及其他责任人员11人,因参与相关证券犯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至2018年期间,马兴田伙同他人,违规筹集大量资金,利用实际控制的股票交易账户自买自卖、连续交易,操纵康美药业股票价格和交易量,致使共计20次连续1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达到同期该证券总成交量30%以上,共计7次连续1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达到同期该证券总成交量50%以上。马兴田还组织、策划、指挥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财务造假,向公司股东和公众披露虚假经营信息;故意隐瞒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116亿余元不予披露。此外,2005年至2012年期间,马兴田为康美药业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共计港币790万元,人民币60万元,康美药业及马兴田均构成了单位行贿罪。

    佛山中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认罪态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证监机构人员、新闻记者以及被告人家属等旁听了宣判。

    佛山中院表示,近日来,继因年报等虚假陈述民事侵权证券集体诉讼案被责令巨额赔偿后,康美药业原董事长马兴田等人又因操纵证券市场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等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两案的审判持续释放了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坚决维护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和健康发展的强烈信号。

(编辑 张明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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