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镜茹
5月26日,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日新能”)披露公告,涉及股东临时提案被拒、律师法律意见书及实控人涉诉三件事项。
公告显示,拓日新能实际控制人陈五奎、李粉莉夫妇将女儿陈琛诉至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形成两起并行诉讼。
其中,案件一为股东资格确认纠纷。陈五奎、李粉莉请求法院判定,登记在陈琛名下的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欣投资”)53.6%股权归其二人所有,并请求判令前述股权归其二人所有以及判令陈琛协助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案件二为奥欣投资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确认纠纷。陈五奎、李粉莉以奥欣投资为被告、以陈琛为第三人提起诉讼,请求判定陈琛作出的奥欣投资股东会决议不成立。
同日,拓日新能另一份公告显示,5月23日,董事陈琛以奥欣投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的名义,通过电子邮件向拓日新能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解任董事的临时提案函》,请求将《关于解任陈嘉豪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和《关于解任李粉莉女士董事职务的议案》两项议案提交将于6月3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不过,拓日新能董事会在审查后认定,前述提案存在程序缺陷,最终决定不将上述两项临时提案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目前,实控人涉诉两案尚未开庭审理。拓日新能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述诉讼仅涉及实际控制人个人层面对控股股东奥欣投资的权益争议,上市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各自保持独立,上市公司具有完全独立的生产经营体系以及自主经营能力,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上述诉讼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拓日新能主营业务涵盖高效太阳能电池、高效光伏组件及系统工程等光伏产业链相关领域,已形成较为完整的光伏产业链布局。
业绩方面,2026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1亿元,同比下降9.01%,主要受光伏产品市场需求阶段性波动影响。尽管营收承压,公司盈利情况有所改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收窄至4030万元,同比改善1.2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4228万元,较上年同期收窄5.12%,显示公司在成本管控和运营效率方面有所优化。
与此同时,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去年同期的-3751万元转正至2832万元,主要得益于销售回款增加及应收账款周转效率提升,企业经营“造血”能力有所增强。
针对技术布局,拓日新能方面此前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具备光伏全产业链一体化优势,通过纵向及横向布局形成多元化产业链优势,可根据不同应用场景和客户需求研发并提供相应光伏产品。与此同时,公司拥有专门的钙钛矿项目研究团队,聚焦反式结构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研发,目前相关技术仍处于研发阶段。
拓日新能上述负责人表示:“当前光伏行业虽仍未走出底部,但公司已构建起一套以正向现金流为核心的稳健业务体系,业务结构灵活,资产质量优质。公司电站收益已成为经营收入的主要稳定来源,发电效率和毛利率保持较高水平,可为公司穿越行业周期提供坚实现金流支撑。面对行业调整,公司正积极转型光储一体化融合路线,依托垂直一体化产业链和装备自制化优势,全力布局储能领域,光储协同将能有效提升抗风险能力和盈利韧性。同时,公司持续推进连州市200MW集中式光伏电站等项目建设,并积极开拓高耗能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未来,公司将坚持‘稳中求进’的发展思路,在夯实电站资产压舱石作用的基础上,加速光储融合落地。凭借稳定的现金回流与储能新增量,在行业调整期中实现稳健持续地高质量发展。”
(编辑 乔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