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桂小笋
同花顺数据统计显示,截至12月21日,年内共有292家上市公司参与设立340只产业并购基金,其中,183只已完成设立,4只停止设立,其余仍在设立进行中。
从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初衷来看,不少公司表示,旨在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投资前沿科技领域,以及围绕国家大型战略工程、战略经济产业的相关领域布局,以推动公司产业创新、智能转型、提质增效。
12月19日,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医药”)发布公告,拟与南京新工新兴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新工医疗健康强链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南京新工南药医疗器械强链并购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名称为准),其中,公司拟出资11980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59.9%。
公告提及,根据南京医药“十四五”战略规划,公司将在聚焦主业及充分发挥既有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上,主动融入“健康中国”发展战略,立足大健康产业,按照“价值发现、批零协同、药械相长、适度延伸、数字赋能”的发展模式,适度延伸现有产业链,拓展转型创新发展的新空间。此次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按照既定投资方向和投资领域进行股权投资,融汇社会资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总监刘有华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上市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并购基金以“强链补链”,主要有三方面的好处,首先,能前瞻性布局产业链,通过基金孵化或收购产业链上下游、新兴技术企业,既能实现业务协同,还能抢占创新发展的先手优势;其次,可以发挥资金杠杆效应,用少量自有资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大大降低大规模并购对公司现金流的直接冲击;最后,能优化财务表现,基金在项目孵化阶段产生的成本和风险通常不用并入上市公司报表,等项目盈利后再收购并入,既能平滑业绩波动,还能增强当期盈利的稳定性。
刘有华同时提示,上市公司参与设立这类基金,也要关注一些重要细节:“要明确战略匹配度,投资方向得和主业强相关,别为了追逐热点搞‘脱实向虚’的投资;要强化风险隔离,通过规范的基金治理结构掌握话语权,防止出现利益输送和盲目决策的情况;注重合规披露,及时、充分地披露基金设立、投资进展以及关联交易等信息,规避内幕交易和监管风险;控制杠杆与期限,科学设计融资结构,避免因过度负债、期限错配引发流动性风险。”
梳理相关上市公司的公告可知,大多数公司在发布公告,筹划参与设立并购基金之后,会积极推动项目的进展,但也有少数公司最终未能完成设立。
对此,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上市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并购基金要注意信息披露的合规,如果未能及时缴付出资,或者未能完成备案,以及在政策法规、市场发生变化、市场开拓不及预期时,要及时告知投资者。此外,对于基金的管理、项目的投资等行为,上市公司要合理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出现“失控”现象,最终伤害上市公司的权益。
(编辑 乔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