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APP
安卓
IOS
证券日报微信
证券日报微博
本报讯 (记者刘晓一)8月11日晚间,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电气”)发布的公告显示,其控股子公司广州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储能”)与广东鹏馨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馨储能”)签订《储能系统设备销售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04亿元。根据合同,鹏馨储能将向智光储能采购一套200MW/400MWh的储能系统设备。
智光电气方面表示,本次签约合同涉及的业务为公司主营业务,若该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年度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同时,合同履行不影响业务独立性,主要业务不会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编辑 郭之宸)
聚焦2025陆家嘴论坛 金融开放合作新动向
2025陆家嘴论坛6月18日正式启幕……[详情]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社有限责任公司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240020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京B2-20250455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201377号京ICP备19002521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扫一扫,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