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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邬霁霞)1月23日晚间,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水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慈溪宁水仪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溪宁水”)100%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余丹艳、蔡继常,转让价格为5703.86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将慈溪宁水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是宁水集团基于整体经营发展所需,根据整体战略规划做出的决策,有利于实现公司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符合全体投资者和公司利益。此外,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将产生约4000万元的投资收益,对公司2025年度利润产生正面影响。
(编辑 郭之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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