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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网讯 10月29日晚间,三美股份发布公告称,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9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淇翔先生《关于提议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主要内容如下:提议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编辑 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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