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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头股份发布公告:上海市国资委将东方国际集团部分股权划转至上海市财政局

2021-01-05 10:47  来源:证券日报网 郑馨悦

    本报记者 郑馨悦

    1月4日下午,龙头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国际集团”)转发的《关于划转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部分国有资本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主要内容如下: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稳妥做好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经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国资委”)、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将上海市国资委持有的东方国际集团6.6%的国有股权一次性划转给上海市财政局持有,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以2019年12月31日为划转基准日。

    公告及资料显示,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为龙头股份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持有上海纺织集团84.51%的股份,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管理。

(编辑 张明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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