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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违规 工大高新被责令改正

2018-03-13 14:46  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 (记者崔启斌马换换)1月18日晚间,工大高新(600701)发布公告称,因信息披露违规,公司被黑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

    公告显示,工大高新于2018年1月17日收到了黑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黑龙江证监局调查,工大高新对于公司2016年被申请仲裁及仲裁进展情况未及时信息披露;此外,对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也未及时信息披露。

    黑龙江证监局认为,工大高新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黑龙江证监局现要求工大高新立即停止上述违规行为,并在2018年2月10日前予以改正。同时要求工大高新充分梳理公司诉讼、仲裁等重大事项,做好信息披露有关工作。

    据悉,工大高新主要业务领域为信息产业及商业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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