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微信

证券日报微博

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公司产业 > 公告快讯 > 正文

润丰股份:中期业绩预告并不属于强制性信息披露事项

2025-06-17 19:36  来源:证券日报网 

    证券日报网讯 润丰股份6月17日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根据深交所创业板业绩预告的规则中明确中期业绩预告并不属于强制性信息披露事项。公司运营团队的风格是习惯于专业领域内精进、安静、专注和纯粹地坚定实施公司既定的战略规划,这也是为何公司一般不会就非强制性的信息披露事项进行披露的原因。公司未来也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中有关业绩预告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编辑 袁冠琳)

-证券日报网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社有限责任公司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240020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京B2-20250455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201377号京ICP备19002521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

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官方客户端

安卓

IOS

官方微信

扫一扫,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