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APP
安卓
IOS
证券日报微信
证券日报微博
证券日报网讯 飞马国际5月28日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新增鼎公司作为重整投资人承诺“2022年、2023年、2024年的归属于飞马国际所有者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5.7亿元。若最终实现的归属于飞马国际所有者的净利润未达到前述标准,由重整投资人在2024年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公布后三个月内向飞马国际以现金或其他证监会认可方式予以补足。”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川华信专(2025)第0571号《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上述业绩差额补足义务已触发,经公司与新增鼎公司确认,新增鼎公司应向公司补足业绩承诺差额(业绩承诺补偿款)为436,757,685.84元。公司将敦促新增鼎公司严格遵守所作出的承诺,在公司披露2024年年报后三个月内完成业绩补偿。
(编辑 袁冠琳)
5年后再启航 全面实施自贸区提升战略
自贸试验区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详情]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社有限责任公司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240020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京B2-20250455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201377号京ICP备19002521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扫一扫,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