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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行业火速落实监管要求 首批新模式浮动管理费率基金集体上报

2025-05-17 00:20  来源: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昌校宇

    5月16日,中国证监会官网显示,嘉实基金、东方红资产管理等多家公募机构集中上报了一批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

    《证券日报》记者从业内获悉,上述基金为《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发布后,首批上报的新模式浮动管理费率产品,即投资者持续持有一定时间后,根据投资者持有期间的基金收益情况来确定管理费率档位。

    这一动向表明,公募基金行业正以实际行动落实监管要求,行业从“重规模”向“重回报”转变迈出实质性步伐。

    扭转基金公司

    “旱涝保收”现象

    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此前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强调,要“突出强化与投资者的利益绑定”,并提到“优化主动权益类基金收费模式,业绩差的必须少收管理费,通过浮动管理费收取机制,扭转基金公司‘旱涝保收’的现象”。

    《方案》明确规定,对新设立的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大力推行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对符合一定持有期要求的投资者,根据其持有期间产品业绩表现确定具体适用管理费率水平。如持有期间产品实际业绩表现符合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基准档费率;明显低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低档费率;显著超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升档费率。

    嘉实基金相关人士表示:“此次上报新模式浮动管理费率基金,是对《方案》中坚持以投资者为本、优化基金运营模式等相关部署的具体落实。浮动管理费率更强调管理费与基金业绩挂钩,实现基金管理人、基金经理与投资者利益深度绑定,既能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又能激励基金管理人提升投资能力,增强回报的可持续性。”

    作为目前市场上较早开始探索浮动费率产品模式的基金管理人,东方红资产管理旗下已有15只浮动管理费率基金,管理规模超百亿元。公司相关人士表示:“改革后的费率体系强化了业绩比较基准的‘锚定’作用,建立了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这一设计既约束了投资行为,防止‘风格漂移’,又促使基金管理人专注于创造超额收益,重塑行业的投资文化。”

    构建新型关系

    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业内普遍认为,浮动管理费收取机制的核心价值在于,基金公司、基金经理、投资者构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新型关系。

    东方红资产管理相关人士认为,基金管理人如何更好地为投资者实现资产增值并达成双赢,已成为行业共同面临的考题。

    该人士从多个维度阐述了公募基金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在投资管理方面,新的政策环境对主动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更加注重规范化和纪律性,通过严格控制行业偏离度、风格暴露、非指数成份股比例以及跟踪误差等关键指标,确保投资过程严谨有序,而非仅关注最终业绩表现。

    从投资者体验角度看,基金管理人需要实现从单纯追求产品业绩向全面提升投资者获得感的转变。未来行业将更加重视投资者实际盈亏情况,这一指标将逐步纳入考核评价体系。为此,需要着力降低产品波动性,降低投资者损耗率,同时提高夏普比率,切实提升投资体验。

    关于投资者行为引导,《方案》强调看“持有期业绩”而非短期业绩,既保护了优秀基金经理免受短期市场波动影响,也有效抑制了投资者的追涨杀跌行为。同时,对于持有一定期限的投资者通过费率优化设计来让利,引导投资者形成理性投资习惯,从而提升整体盈利体验。

    根据《方案》要求,在未来一年内,引导管理规模居前的行业头部机构发行浮动管理费率基金数量不低于其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发行数量的60%;试行一年后,及时开展评估,并予以优化完善,逐步全面推开。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未来,浮动管理费率基金的推广将产生多重积极影响:对投资者而言,有望破解“基金赚钱,基民不赚钱”的困局;对公募机构端,将倒逼基金管理人全面提升投研实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就市场来看,可有效抑制短期投机行为,吸引更多中长期资金稳步入市,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从宏观视角,资金将更高效地流向符合国家战略方向的优质资产,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正如吴清在上述发布会上所强调的,“努力形成‘回报增—资金进—市场稳’的良性循环”。

    嘉实基金相关人士表示,接下来,公司将全面贯彻“以投资者最佳利益为核心”理念,积极探索更符合投资者利益的产品,并在服务创新、考核机制等各环节持续优化。此外,通过强化“平台型、团队制、一体化、多策略”投研体系建设,努力为投资者创造长期可持续的投资回报,实现投资者体验与权益投资发展的良性互动,从而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贡献长期稳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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