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杜雨萌
7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对外发布的《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鼓励园区加快自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布局发展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探索以绿色能源制造绿色产品的“以绿制绿”模式。
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建成一批零碳园区,逐步完善相关规划设计、技术装备、商业模式和管理规范,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各类园区低碳化零碳化改造,助力园区和企业减碳增效,《通知》明确了八项重点任务,即加快园区用能结构转型,大力推进园区节能降碳,调整优化园区产业结构,强化园区资源节约集约,完善升级园区基础设施,加强先进适用技术应用,提升园区能碳管理能力,支持园区加强改革创新。
其中,在大力推进园区节能降碳方面,《通知》指出,要支持企业对标标杆水平和先进水平,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鼓励企业建设极致能效工厂、零碳工厂。在支持园区加强改革创新方面,《通知》指出,鼓励有条件的园区以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形式参与电力市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电力系统稳定性。
《通知》称,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零碳园区建设,鼓励各地区对零碳园区建设给予资金支持,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等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鼓励政策性银行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中长期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用于零碳园区建设。
(编辑 何成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