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改革个人所得税,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今天上午,财政部部长肖捷,副部长史耀斌就个人所得税改革作出回应。
个税起征点究竟怎么定?
肖捷在回答记者提问说:“大家都将是今年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受益者。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包括提高基本费用扣除标准,也就是大家常说的“起征点”,增加专项附加扣除。”
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称,个人所得税改革有两大内涵值得关注,一个是提高起征点,二是前所未有的,增加了专项扣除,首先选择的重点是大病医院、教育。
史耀斌表示,提高个税起征点,会根据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水平变化,确定提出提高起征点的政策性建议;这次个税改革增加了专项扣除,首选重点是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会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专项扣除项目规模和数量。改革完善个税征税模式,将分类税制转化为分类与综合税制相结合的征税模式,将一些劳动性所得,比如工资薪金、稿酬等,作为综合所得合并起来,然后再确定一个基本减除费用,大家称之为起征点,再进行征税。
不止提高个税起征点,个税综合改革提速,减税力度加大!
“个人所得税改革还要改革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税的模式。”史耀斌说,我们现在的个人所得税是属于分类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模式。这次改革我们会将分类税制转化为建立起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这也是世界上通行的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模式。
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负责人、国务院研究室主任黄守宏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提高个税起征点,法定权限在全国人大,要经过全国人大的讨论和批准。公众肯定希望起征点越高越好,但个税作为国家税收重要组成部分,需要考虑财政承受能力,这两者之间需要找到平衡点。
“起征点定到多少要测算一个数以后,提交给人大,过程比较复杂。不过,测算数据只是一个依据,会根据大家的意见再进行调整,如果大家认为有必要提得更高,会在测算数据基础上再加码。立法的过程本来就是一个抉择的过程,不同的认识、不同的看法、基于不同立场,大家可能在这个问题上有不同的选择。”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说,“最好形成一个最大公约数,得到多数人认可,然后通过法律,形成实施方案。”
刘尚希指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仍是个税改革的方向。把好几类收入加起来,进行年度汇总纳税,到年底需算总账,年中需要预缴部分税款,这存在个税的“多退少补”。要对个税进行综合纳税,确认个人各种收入数据,对涉税信息进行比对,要公平合理地征管个税,这需要税务部门对个人涉税信息掌握较充分,需要提高征管能力。涉税信息的掌握,这需要从法律上加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