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频道 > 房产新闻 > 正文
文章正文

“首付贷”屡禁不止 四举措加强资金管理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更新时间: 2017-11-23 00:20

    ■本报记者 傅苏颖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召开座谈会提出,要切实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不能有任何“喘口气、歇歇脚”的念头。会议提出,要加强金融管理,平衡好房地产业与其他行业的资金配置,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

    苏宁金融研究院贸易金融中心主任黄志龙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强化金融管理,平衡好房地产与其他行业的资金配置,政策意图是降低金融机构资金流向房地产市场的规模,提高制造业等实体经济的资金规模。金融机构资金过度流向房地产市场,一方面会加剧房地产泡沫的压力,并最终形成系统性金融风险,另一方面会对实体经济的融资形成挤压效应,造成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厚生智库研究员赵亚赟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此次三部委的座谈会是防止金融机构的资金再次绕道进入房地产市场。

    从年初开始,房地产调控升级,为此各地监管部门也开始加大监管力度,严禁违规资金流入楼市。此前,多地银监部门已经行动起来,严查消费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在监管高压之下,银行资金违规入楼市的势头有所放缓,但仍有非持牌金融机构、中介公司、地产开发商为购房者提供首付贷款的行为却仍屡禁不止,“首付贷”正以更隐蔽的形式出现。

    赵亚赟认为,非金融机构的资金,或者部分实体经济转贷,仍然会破坏房地产调控。这种情况甚至比金融机构的资金直接流入更坏,因为缺乏监管。

    为此,黄志龙认为,应切实加强资金管理,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主要措施有:一是监管部门从供给端对金融机构进行窗口指导,要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严控资金流向房地产市场;二是从需求端控制房地产开发贷款和个人按揭贷款,提高房地产开发资金中自有资金的比例,提高按揭贷款首付款的比例;三是金融机构针对房地产开发贷款和个人按揭贷款的融资成本;四是实行穿透式管理,严控互联网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和证券、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违规流向房地产市场。

(傅苏颖)

版权所有 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 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2031700 网站电话:010-84372800 网站传真:010-84372566 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