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商竞争日趋激烈,一些平台开始强迫商家选边站队,排除异己。有的则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通过大数据“杀熟”,向“熟客”多收费用,对交易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实施差别待遇,以获取更多利益。无论是“二选一”还是“杀熟”,都是平台利用自身优势,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
在营销学专家陈光明看来,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催生了一大批平台型企业。但是,随着竞争越发激烈,一些不规范的“垄断性”竞争行为时有发生。
这种经济行为就是一种“垄断”,一旦形成将会伤害市场的公平性。当平台用这种手段将竞争对手打压下去形成垄断以后,将会给新的竞争对手带来很高的竞争壁垒,从而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秩序,发生店大欺客的现象。>>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