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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制定环境治理公司信披指引 创新层相关企业强制适用

2018-09-19 22:18  来源:证券日报网 左永刚

    本报记者 左永刚

    为落实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完善差异化信息披露制度,降低投资人信息搜集成本,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业内意见的基础上,9月19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信息披露指引—环境治理公司》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环境治理公司》(以下合并简称“环境治理公司信息披露指引”)。

    本次发布的环境治理公司信息披露指引主要有三方面特点:一是基于环境治理行业政策依赖性强、业务模块较多、重大订单影响大、重大项目建设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等特点,对环境治理公司的宏观政策影响、具体业务模块、重大订单的签署、重大项目执行进度、重大项目运营情况、重大风险等信息提出了具体的披露要求,以契合环境治理行业特征,提高行业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二是将挂牌公司信息披露成本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对挂牌公司确实因客观原因难以按照指引要求披露相关信息的,可以不予披露,但应向市场投资者解释不能披露的详细原因,以保留制度弹性。

    三是首次信息披露与持续信息披露联动,分行业信息披露与分层信息披露有机结合。公开转让说明书与年度报告、临时报告在业务信息的披露要求上尽量保持连续、一致。《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环境治理公司》对创新层的环境治理业挂牌公司强制适用,对基础层环境治理业挂牌公司鼓励适用。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规范申请挂牌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及挂牌公司年度报告、临时报告编制过程中的信息披露行为,落实分行业、差异化信息披露要求,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满足投资者的信息需求,全国股转公司陆续发布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公司、医药制造公司的信息披露指引。

    下一步,全国股转公司将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等规则作为基础,进一步制定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不断完善差异化信息披露体系,促进挂牌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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