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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集合竞价上线 新三板迎公开市场时代

2018-01-03 00:23  来源:证券日报 左永刚

    ■本报记者 左永刚

    2018年新三板改革政策将逐个落地,根据新转让细则,盘后协议转让、集合竞价转让将于1月15日落地,届时做市、竞价、协议三种方式将全部实施,细分为集合竞价、盘后协议转让与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做市转让。此外,新分层管理办法、新信息披露细则也已正式实施,今年陆续对应施行。

    有业内人士表示,新三板引入集合竞价,在基础层、创新层实施差异化撮合频次,推出盘后协议转让,以及巩固优化做市转让,这意味着新三板进入了混合交易时代。而且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的推出,以及未来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调整集合竞价的撮合频次,这意味着新三板迈进了公开市场时代。

    据记者了解,2018年4月30日挂牌企业披露年报完毕后,全国股转系统将启动2018年的市场分层调整工作。这意味着5月份将正式启动分层调整。

    据联讯证券新三板研究院统计测算,采用新分层标准后,以当前数据模拟计算,2018年维持创新层加上新进创新层的企业,合计将有830家。但在2018年4月30日前,随着2017年报财务数据的变化、股票交易数据的变化,以及合格投资者人数的变化,预计届时符合创新层新进和维持的企业数据将会超过1000家(目前有1353家创新层企业)。但无论如何,这种情况的出现意味着2018年度创新层将有可能出现不仅没有大幅扩容,反而有所缩水的局面。

    联讯证券研究院新三板负责人彭海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可以预见,2018年及今后,基础层企业想要闯进创新层,难度极大,未来创新层要想大幅扩容也将是一件很有难度的事情。但分层标准的调整对基础层企业未必是一件坏事,在共同标准的作用下,预计一部分基础层企业将在合格投资者人数和股票发行上多下功夫,从而将在客观上刺激新三板市场流动性和融资功能的提升。

    除了交易制度、分层改革之外,信息披露制度改革主要是为了实现市场不同层次信息披露的差异化。创新层公司股东人数较多,股票交易的撮合频次较高,因此公众化程度更高,须适度提升信息披露强度,在原规则要求披露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基础上,增加了创新层企业披露季度报告的要求,创新层公司还新增了“业绩快报”与“业绩预告”制度。而基础层公司信息披露强度基本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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