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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等八部门出重拳,2年整治,全面取缔境外机构非法跨境经营!

2026-05-22 17:42  来源:证券日报网 

    本报记者 吴晓璐

    八部门联手重拳整治,严打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

    为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合法权益,近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外汇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整治方案》)。

    《整治方案》总体要求是经过2年集中整治,全面取缔境外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以下简称“境外机构”)非法跨境经营活动,实现“坚决取缔非法、稳妥清理存量”的整治目标。据记者了解,相关境外监管部门也将同步采取措施,整治境外机构在跨境展业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市场人士认为,整治工作对维护A股市场平稳运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都具有积极意义。一方面,有利于将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逐出内地市场,净化资本市场生态,保障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另一方面,有利于引导境内投资者通过合法渠道开展境外投资,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相信经过境内和境外监管部门的共同整治,境外机构在境内合规运营的意识将进一步得到提升,非法跨境展业活动将逐步消减。

    全面治理:

    覆盖全链条、各环节

    前些年,一些境外券商未经境内监管部门批准,向境内投资者提供美股、港股等开户和交易服务,构成非法跨境经营活动,严重扰乱我国资本市场秩序,危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证监会坚决做到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依法严厉打击境外券商非法跨境经营活动。2022年12月30日,证监会发文,明确此类活动的非法性,依法开展对富途证券、老虎证券等境外券商非法跨境经营的整治工作,取缔境外券商增量非法业务活动,禁止其招揽境内投资者及发展境内新客户、开立新账户。

    近日,证监会等八部门在总结前期整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整治方案》。与前期整治工作相比,本次整治有四大特点:

    一是突出全链条治理,覆盖营销招揽、开户、处理交易指令、资金划转等各业务环节,严禁境外机构以任何形式在境内非法提供开户和交易服务。

    “境外机构及相关境内主体未取得境内证券业务经营资质,在境内从事上述任一业务环节,均构成非法证券经营活动。”业内人士表示。

    二是打击对象全覆盖。《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对象包括三类:第一类是非法跨境经营证券期货基金业务的境外机构。第二类是协助境外机构非法跨境经营的境内关联或合作主体,以及招揽、指导境内投资者证券期货开户并牟利的境内非法中介。第三类是在境内违法违规发布营销信息、非法提供证券期货开户等交易服务的网站、APP等互联网平台,以及非法发布开户教程、经验分享等信息的境内网络自媒体。确保整治工作全面覆盖,不留空白。

    “实践中,网站、APP等互联网平台及网络自媒体已成为非法经营活动的重要工具和重灾区。”业内人士指出,如果不法分子利用此类媒介发布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营销信息,发布开户教程、经验分享等引流或赚取收益,甚至直接提供证券期货相关服务的,将违反证券期货基金法律规定,属于非法经营活动。

    三是突出清理存量。相较于上一轮严禁增量,本次整治还强调清理非法存量业务。在2年的集中整治期内,禁止境外机构为存量投资者在境内非法提供买入交易、转入资金等服务,只允许单向卖出交易并转出资金。集中整治期满后,境外机构全面关停境内网站、交易软件及配套服务,禁止为存量投资者在境内非法提供交易等服务。

    四是突出部际央地协作和跨境监管合作。整治措施覆盖证券监管、外汇管理、银行监管、网络管理、犯罪打击等多个领域,全面提升整治工作成效。

    在市场人士看来,此次整治措施更加全面有力,进一步彰显了证监会加强金融监管,严打非法跨境经营活动的决心。

    闭环整治:

    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为切实提升整治工作合力及成效,《整治方案》坚持加强部际联动、深化央地协作,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实现对非法跨境经营行为的系统性、闭环式整治。

    据记者了解,证监会牵头开展非法跨境经营综合整治工作。一是完善监测机制,建立非法跨境经营境外机构名单并持续更新。二是约谈非法跨境经营境外机构,以及为境外机构非法跨境经营提供营销宣传等服务的境内相关主体,督促其及时整改并清理相关业务。三是组织对非法跨境经营境外机构及其境内关联主体开展调查。对后续发现的其他非法跨境经营机构,适时开展检查调查。四是统筹做好与境外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与跨境协作,协调推动境外金融监管部门督促境外机构遵守其适用的境内证券期货监管法律法规。五是开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活动的宣传教育,做好投资者风险警示。通过多种宣传解读方式,亮明政策导向,引导境内投资者理解支持整治工作。六是推动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引导境内投资者通过合法渠道开展境外投资。

    与此同时,有关部门及地方人民政府共同推进整治工作。

    金融监管总局约谈为境内投资者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投资提供账户服务的境内银行,明确政策要求。国家外汇局持续指导和监督银行机构加强外汇资金汇出的合规性审核,配合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打击地下钱庄等非法跨境资金流出渠道,查处境内投资者非法跨境资金收付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等金融监管部门进一步完善客户身份审查相关制度,压实境内银行机构对客户身份尽职调查职责。市场监管总局负责依法加强境内相关经营主体登记监管,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相关广告活动的监管。

    国家网信办负责网络涉非信息处置。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违法违规互联网应用处置。公安部组织指导公安机关对涉嫌犯罪的主体立案侦查。

    地方人民政府落实防范打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的属地责任。对开展非法营销招揽、客户服务、开户审核等非法业务活动的境内主体证监会派出机构、地方人民政府共同做好非法业务的剥离处置。证监会派出机构负责非法业务活动性质认定、政策解释等专业支持,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非法机构关闭、营业执照吊销等。

    权益保障:

    投资者财产安全不受影响

    据记者了解,本次整治工作的主要出发点是通过严打非法经营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投资者的财产安全不受整治影响。投资者已开立的账户不会被强制注销,账户里的资金及股票、基金等资产不会被强制清理。

    《整治方案》明确以下措施保障存量投资者合法权益。一是设置2年集中整治期分阶段停止境外机构相关境内服务。二是要求境外机构做好与在境内受整治措施影响的投资者的沟通联系及其账户处置安排,保障客户财产安全。三是开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活动的宣传教育,指导金融机构做好投资者风险警示。四是协调推动境外金融监管部门督促境外机构采取措施保障境内投资者财产安全,妥善处理投资者投诉。五是引导境内投资者通过港股通、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及跨境理财通等合法渠道开展境外投资。

    《整治方案》还明确证监会要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宣传整治目标与内容,引导境内投资者充分认识境外机构跨境展业的非法性,理解支持整治工作。

    市场人士认为,本次整治针对的是境外机构非法跨境展业活动,切断此类非法投资渠道是毫无疑问的,但并不会影响现有的合法渠道,投资者仍可以通过港股通、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及跨境理财通等合法渠道开展境外投资。同时,《整治方案》采取分阶段停止境内服务的方式引导投资者处理存量账户和资产,并未限制境外机构向位于境外的境内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对香港市场的影响总体可控。

    同时,业内人士提示,境外机构非法跨境经营活动存在多重风险隐患,比如,资金安全缺乏保障,维权渠道严重受限,个人信息安全难以保障,可能面临法律追责风险,容易被“假平台”骗取资金等。投资者通过此类非法渠道开展境外投资,由此产生的纠纷或损失,将难以得到境内法律的充分保障和救济。

(编辑 上官梦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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