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晓璐
3月31日,证监会修订发布了《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指导期货交易所认真落实《办法》,有效发挥期货交易所自律管理职能,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要点速览:
明确期货交易所对程序化交易的监管责任,以及建立健全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的要求;
明确期货交易所应当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品种上市审核委员会;
提升期货交易所作为金融基础设施的抗风险能力,要求期货交易所储备充足的风险准备资源;
进一步明确了期货交易所制定的业务规则、有关决定的效力;
积极培育推动产业交易者参与期货市场。
2022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以下简称《期货和衍生品法》),自8月1日起实施。《期货和衍生品法》对期货交易所的职责、风险监测和应对、行情信息发布等作出了规定,对期货品种上市、交易、结算、交割等作出了制度安排,相关内容需在《办法》进一步作出具体规定,或对《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适应性调整。
此外,随着我国期货市场发展,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办法》,以满足市场发展要求。
为贯彻落实《期货和衍生品法》,反映市场发展和监管实际,更好地发挥《办法》作为期货交易所监督管理基础性法规的作用,证监会启动了修订工作。
据介绍,本次《办法》主要修订了五方面内容:
一、坚持党对期货交易所的领导。
在《办法》总则中新增一条,明确期货交易所设立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交易所重大事项,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落实《期货和衍生品法》要求,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规定。
增加关于期货品种上市制度相关规定;
明确期货交易所对程序化交易的监管责任,以及建立健全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的要求;
强化实际控制关系管理,明确了实际控制关系定义;
明确期货交易可以实行做市商制度,并对期货交易所提出相应要求;
规范期货交易所跨境合作,对期货交易所开展结算价授权业务作出了规定。
三、优化期货交易所内部治理,完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
完善专业委员会的设立,明确期货交易所应当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品种上市审核委员会;
规范期货交易所内设机构职权和运行,完善了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职权、会议召开形式等规定。
此外,《办法》还根据《期货和衍生品法》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期货交易所的职责。
四、强化期货交易所风险管理责任,维护市场安全。
完善风险防控和处置的规定,要求期货交易所建立和完善风险监测监控与化解处置机制;
细化突发性事件情形,并规定期货交易所采取紧急措施化解风险应及时向证监会报告;
提升期货交易所作为金融基础设施的抗风险能力,要求期货交易所储备充足的风险准备资源;
进一步明确了期货交易所制定的业务规则、有关决定的效力。
五、压实期货交易所责任,促进期货市场健康发展。
要求期货交易所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积极培育推动产业交易者参与期货市场;
要求期货交易所建立健全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督促会员建立和执行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要求期货交易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各种资金和费用的使用,做好长期资金安排;
根据《期货和衍生品法》有关规定,明确期货交易所变更名称、注册资本、组织形式、股权结构以及解散等事项需由证监会批准。
(编辑 乔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