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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有四点要求

2021-01-15 20:27  来源:证券日报网 赵学毅

    本报记者 赵学毅

    1月15日,黑龙江证监局召开辖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动员视频会,对为期2年的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进行具体部署,并对稳妥做好2020年年报披露工作提出监管要求。会议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精神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公告》部署,促进辖区上市公司秉持“四个敬畏”、坚守“四条底线”,切实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推动上市公司质量整体提高。

    黑龙江省39家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主要负责人等300余人通过视频方式参会。

    会议对上市公司开展好治理专项行动提出工作要求。

    一是深刻认识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提高站位、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意见》部署上来,增强自我规范、自我提高、自我完善意识。

    二是将整改薄弱问题与提升治理水平相结合,严格遵守时限完成自查自纠,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迅速行动、即知即改,实事求是反馈问题,推动各方归位尽责,强化整改提升。

    三是稳妥做好2020年年报披露,确保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给投资者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强化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持续提升执行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杜绝虚增资产、收入和利润等财务造假,如实披露资金占用清偿和违规担保解除情况。

    四是着力强化组织领导,以有力有效措施保障工作开展,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压实责任合力推进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进一步夯实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牢固基础。

(编辑 田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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