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左永刚
1月18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证监会近日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信用衍生品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据介绍,指引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基金投资信用衍生品为信用对冲为目的,货币市场基金不得投资信用衍生品;基金管理人必须明确投资金额、期限等;要求定期报告、招募说明书中详细说明投资信用衍生品;强化投资管理人托管人的职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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