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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证监局:财务总监要尽职履责敢于说“不”

2018-09-21 20:08  来源:证券日报网 赵彬彬

    本报记者 赵彬彬

    “财务总监作为财务信息披露的直接责任人和把关人,应当不断强化业务学习,提高对会计准则的把握能力,尽职履责,敢于说‘不’,为公司的持续规范发展保驾护航。”山东证监局副局长赵洪军在日前举办的山东辖区2018年度财务总监培训交流会上表示。

    赵洪军介绍,目前山东辖区公司仍存在季度报告业绩波动幅度较大、年末突击确认大额收益、对外担保等重大信息披露不完整、重大损失计提不及时不充分等问题。今年以来,山东证监局对3家上市公司实施立案稽查。

    会议邀请证监会会计部、山东大学及会计审计行业资深专家分别就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问题、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及中美贸易战对中国经济和企业发展的影响进行了分析讲解。在沟通交流环节,参会人员分组就企业合并商誉、去杠杆下公司融资、财务总监履职等主题进行了座谈。

    此外,山东证监局会计监管处编辑了《会计监管相关问题及典型案例解析2018》一书,分析年报监管中常见问题、解读新会计准则,解析典型违法违规案例,供参会人员学习。

    本次培训会由山东证监局指导,山东上市公司协会、山东省非上市公众公司协会举办,来自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财务总监30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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