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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承诺日期披露重组文件 三公司领深交所监管函

2018-08-03 19:00  来源:证券日报网 姜楠

    本报记者 姜楠

    2018年7月27日-8月2日期间,深交所共对8宗违规行为发出监管函,7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违规,1宗涉及买卖股票及减持违规。同期,深交所发出半年报问询函1份、重组问询函1份、关注函23份、其他函件92份。

    上述7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的违规中,前三项是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但未能在承诺日期披露相关重组文件,也未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四是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2017年度净利润与2017年年报中实际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五是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中披露的2017年度净利润与2017年年报中实际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且未及时修正业绩预告;六是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子公司交易进展情况;七是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时披露复牌公告,也未及时申请股票复牌。

    1宗涉及买卖股票及减持违规中,中安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刘明理在2018年半年度业绩披露敏感期减持公司股票。

    此外,7月30日-8月3日,深交所共对258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涉及盘中拉抬打压、虚假申报、反向交易等异常交易情形;对9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上报证监会2起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另据了解,经对上周参与“*金亚”交易的投资者交易数据进行核查,深交所未发现明显异常,对本周买入金额较大的8个账户进行了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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