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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行权试点扩至全国 “散户代理人”全面持有3003家公司股票

2017-05-09 00:23  来源:证券日报 朱宝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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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续上市和复牌的公司股票也将持续买入

    ■本报记者 朱宝琛

    《证券日报》记者5月8日获悉,近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完成持股行权股票买入工作,已全面持有沪深两市共3003家上市公司每家1手A股股票(停牌公司除外),后续上市和复牌的公司股票也将持续买入。

    投服中心负责人表示,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投服中心继续坚持普通股东地位,不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盈利为目的,突出问题导向,围绕市场热点难点以及重大问题开展行权,进一步创新和丰富行权方式和行权内容,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股东权利,做积极股东、合格股东、示范股东,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2016年2月19日,中国证监会批准投服中心在上海、广东(不包括深圳)、湖南三地开展持股行权试点。试点期间,投服中心共向181家上市公司发送股东建议函,对《公司章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共提出388条建议。目前181家上市公司已全部回函,100多家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截至2017年4月30日,投服中心对29家上市公司进行了30次现场行权。

    在今年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投服中心集中参加了城投控股、塔牌集团等25家公司的年度股东大会,重点针对高送转配套股东减持、不当反收购限制条款、投票机制及分红制度、公司治理规范性等事项,积极行使表决、建议、质询等股东权利。投服中心提出的建议,上市公司基本都已采纳。

    2017年4月14日,中国证监会宣布,持股行权试点工作效果显著,市场各方反应积极,得到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充分肯定,将持股行权试点区域扩展至全国范围。

    上述负责人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完成全面持有股票后,投服中心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各项行权工作制度和流程,以投资者权益维护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为重点,审慎选择行权事项,积极行使法律赋予股东的各项权利,不断探索创新行权类型和方式,推动持股行权平稳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好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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