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犯罪学学会、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腾讯安全管理部主办的“2018互联网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论坛”上,与会专家建议应多方共治,破解互联网新技术冲击下的知识产权保护难题。
结合知识产权犯罪刑事规制边界不明、刑事立法相对滞后以及与网络犯罪存在交叉重合等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吴峤滨认为,应高度重视新出台的《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等前置或上位法律,探索适用《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相关网络犯罪罪名,推动刑事立法和司法解释的完善。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潘伟和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晓华均提出,民、行保护标准的协调和刑事认定标准值得完善。
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刘晓梅建议,刑法修订将“侵犯他人信息网络传播权情节严重的行为规定为侵犯网络著作权罪”,将有利于走出数字版权保护的打击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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