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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结算:新修指南不涉银行理财投资范围调整

2018-09-21 06:47  来源:证券时报

    日前,中国结算发布关于修订《特殊机构及产品证券账户业务指南》的通知,旨在为适应业务发展变化,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新规从即日起实施。中国结算进一步强调,各类资管产品包括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范围由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规定。新修订《指南》不涉及各类资管产品包括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范围的调整。

    《指南》的修订主要涉及十点内容。一是细化产品管理人、账户业务代理人职责。二是明确了券商资管专户、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证券投资产品专户、私募基金证券账户、保险资管产品证券账户、信托产品证券账户、期货公司资管计划证券账户等产品再投一层产品开立账户所需材料。三是对证券账户自律管理承诺书进行修订,统一了各类资管产品使用的证券账户自律管理承诺书。四是强调多数特殊机构及产品账户的业务办理,要求优先通过中国结算证券账户在线业务平台申请办理。五是明确委托交易证券公司可以通过中国结算证券账户在线业务平台,为多数特殊机构及产品申请办理账户业务。六是修订《证券账户开立申请表》,新增适用于办理产品一码通账户开立/变更业务,适用于证券公司办理子账户开立/变更业务的《证券账户开立申请表》。七是根据《关于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开立A股证券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完善修订不具备A股市场证券投资资格的外籍投资者开户和交易规则。八是明确对于没有中文名称,但有非英文外文名称和英文名称的,应当在“客户名称”一栏录入英文名称。九是简化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开立证券账户的用章流程,明确商业银行及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开立证券账户,商业银行授权其分支机构办理证券账户业务的,相关业务申请材料所需加盖的公司公章可由分支机构公章或总行部门业务章代替。十是将原指南中的“营业执照注册号”的措辞统一调整为“新版营业执照中记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指南》仅是业务操作指南,本次修订是落实《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及《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等产品账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开立A股证券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中国结算强调,新修订业务指南明确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可以作为委托人开立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专户、证券公司定向资管计划专用账户等证券账户。此外,新修订业务指南还统一了各类资管产品开户时提交的证券账户自律管理承诺书,明确“开立的资管产品证券账户仅用于参与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许可的投资范围,资金投向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各类资管产品包括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范围由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规定。新修订业务指南不涉及各类资管产品包括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范围的调整。

    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宣伟华对记者进一步解释,《指南》是对资管产品投资与中国结算公司有关业务的开户要求。之前,银行作为银行理财产品的管理人,可以自行到中国结算开立证券账户。此次调整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可以作为委托人开立相关证券账户。这开启了一层嵌套资管产品开户的大门。只是需要指出银行理财产品作为委托人的资管产品投资范围并没有发生变化。此外,包括银行公募产品如何运作尚需出台政策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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