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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苑》专题征稿启事

2018-09-01 01:11  来源:证券日报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我国《证券法》颁布20周年。回顾过去,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稳步推进,20年的法治实践需要总结、评估;展望未来,资本市场改革发展进入新时代,法治建设面临新形势、新问题,需要及时回应。

    为进一步加强交流、凝聚共识、完善法治、促进发展,《证券法苑》(CSSCI来源集刊)现面向海内外理论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诚征佳作,并择优刊出。征稿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征稿范围

    来稿应围绕主题,坚持问题导向,进行实证分析和比较研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欢迎“小题大做”,鼓励理论创新。就参考选题方向说明如下(具体论文题目可不受此限):

    (一)资本市场法治建设20年回顾

    1.证券监管制度改革发展的评估与展望

    研究背景与建议:1998年《证券法》颁布20年来,证券监管制度与市场改革发展相互促进,但也存在着不适应。在正确认识20年来我国资本市场演进脉络、市场主体结构变化、市场交易行为特征、发行人融资偏好与需求、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行为特征基础上,总结、评估证券监管制度经验和不足,是面向未来进行更好监管的有益路径。

    2.中国证券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的本土化创新

    研究背景与建议:20年来,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移植、借鉴了大量境外市场做法,也基于国情、市情,进行了本土化制度创新,如账户直接持有和“看穿式监管”已成为具有一定国际共识的“中国经验”。新时代,有必要全面梳理证券法律制度本土创新的样态、背景和经验,为证券法修改、资本市场国际化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的制度设计

    3.面向创新企业、中小企业发展的发行上市制度包容性改革

    研究背景与建议:近年来,境内外市场持续推进改革,支持新经济企业、中小企业融资发展,增强市场的包容性与竞争力。市场的改革创新,也对发行上市制度提出了挑战。如何在发行上市标准、持续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保护等方面进行差异制度设计,适应不同成长阶段企业发行上市需求,值得深入研究。

    4.促进产业型并购重组发展的价值取向与制度完善

    研究背景与建议:近年来,监管机构重拳整治并购重组乱象,市场环境不断优化、市场估值趋于理性。在新的经济发展阶段下,要发挥并购重组积极功能,支持企业特别是高科技行业企业的整合、转型与升级,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需要评估并购重组制度功能,完善法律规则,提高制度的适应性。

    5.介绍上市等企业跨境发行上市的模式比较、监管逻辑与制度完善

    研究背景与建议:创新企业境内发行上市试点、沪伦通项目中,境外企业境内发行上市模式是制度设计的重点问题。境外市场有哪些较为成熟的企业跨境发行上市模式,公开发行、介绍上市、第二上市等不同模式背后有何监管逻辑,发行上市条件、核准程序有哪些特点、有何差异化监管要求,如何改革完善境内现有制度,值得深入研究。

    (三)防范系统性风险相关基础法律制度完善

    6.资管产品的基本法律关系与基础制度完善

    研究背景与建议:为治理“影子银行”,防范系统风险,金融监管机构近期颁布资管新规,以防范多层嵌套、严控杠杆、打破刚兑为规则主要内容。但资管业务或者资管产品规范和监管,涉及多个金融市场、多重法律关系、多个监管领域。资管产品背后到底是何法律关系,如何在《证券法》或者《信托法》等基础法律上进行规范,如何实施功能监管等问题,都有待进一步研究。

    7.私募基金制度的价值取向与制度完善——以私募基金托管人职责边界为讨论中心

    研究背景与建议:近期,“阜兴系”私募基金管理人跑路,托管人是否履责到位成为各方关注焦点。近年来,私募基金行业也出现了变相公募、设立“资金池”、“明股实债”“明基实贷”、为他人投资非标产品提供通道等不规范行为。如何基于法理和托管业务实践,合理界定私募基金托管人职责,如何平衡好私募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职责边界;在“新兴加转轨”背景下,如何重新评估私募基金监管理念和制度:这些问题需要深入研究。

    8.网络借贷、虚拟货币等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本质、监管边界与风险防范

    研究背景与建议:互联网金融既是一项金融创新,也蕴藏着新的金融风险,ICO、P2P平台近期“爆雷”事件频发,国务院金融委也开会专题研究。如何理顺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本质和监管逻辑,将P2P等新兴互联网金融模式纳入监管范围,区分合理市场需求与非法集资,划定合法边界,保护借款人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

    9.区块链、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的法律本质、监管边界与风险防范

    研究背景与建议:人工智能、区块链、人机交互等金融科技对资本市场投资者身份验证、市场准入、交易机制、清算交收等业务和监管规则提出了新课题。在拥抱新科技前提下,如何利用新技术搭建更为有效、低成本、易得、易监管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如何对不同形态金融科技的法律本质进行准确厘定,划清金融科技监管的边界,预判并设置针对不同风险类型的防范机制,都是面向未来的重要课题。

    (四)境内外资本市场互联互通中的制度冲突与协调

    10.境内外市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制度的差异与协调

    研究背景与建议:境内外市场发行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制度存在着较大差异,如招股说明书披露信息的范围、持续信息披露重大性认定、董监高信息披露责任分配等。推进境外已上市企业的境内发行上市,要对境外市场制度、实践和法律逻辑进行准确的分析研究,并根据我国实际处理好信息披露监管的制度差异与冲突。

    11.存托凭证的基础法律关系与基

    础制度完善

    研究背景与建议:创新企业试点相关制度明确,发行存托凭证是境外创新企业境内上市的主要途径之一;“沪伦通”项目初期也拟互挂存托凭证实现互联互通。有关制度规则仅搭建了存托凭证的制度框架,有关基础性法律问题值得深入研究,如存托凭证的法律属性与基础制度构建、跨境转换的法律定性、存托机构的存托义务与责任,等等。

    12.跨境发行上市交易中的法律冲突、管辖权与投资者保护

    研究背景与建议:证券跨境发行上市交易既涉及公司设立、公司治理、证券买卖等国际私法冲突问题,一般可以通过冲突法规则加以解决;也涉及证券发行、上市交易、信息披露、并购重组监管等实体法问题,将面临较多直接的监管权力冲突、域外管辖、法律域外效力、投资者跨境行权保护等问题,需要深入研究。

    (五)资本市场能动司法与投资者保护

    13.资本市场公共利益保护与合同效力认定问题

    研究背景与建议:近期,最高法院对保险公司、拟上市公司股份代持案件,以违反金融监管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理由,认定合同无效,体现了司法机关注重维护金融秩序、保护非特定投资者公共利益的担当,也引起高度关注。这些司法政策、判例背后,涉及如何重新评估鼓励交易、谨慎认定合同无效的司法理念;如何认识金融监管规定的性质、作为合同无效依据的正当性;在上市公司大股东违规股权质押频发前提下,如何认识公司法上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程序规定对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等等。

    14.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系统风险扣除等疑难问题研究

    研究背景与建议:2003年颁布的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对各级人民法院高效审理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基于市场发展和审判实践,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也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比如,如何准确认定虚假陈述实施日、揭露日以及基准日等几个重要的时间节点,如何合理选择投资者损失的计算方法,如何准确认定和扣除系统风险,等等。

    15.专业金融法院的功能定位与制度完善

    研究背景与建议:2018年8月20日上海金融法院正式揭牌成立,标志我国金融领域专门法院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专门金融法院是法律现代化、金融专门化的体现。上海金融法院成立后,如何参考境外做法、结合中国实践,有效发挥金融法院审理金融案件的专业作用,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提高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值得深入研究。

    16.证券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勤勉尽责的义务范围与司法认定

    研究背景与建议:近年来,有关证券服务机构勤勉尽责内容和范围,成为司法审判的焦点和各界关注重点,如欣泰电气IPO律师及律所诉证监会行政处罚一案。争议的背后,一方面是,现有法律、规则对证券服务机构勤勉尽责具体内容和范围规定过于原则、边界不清;另一方面,证券监管机构基于制度和规则背后的法理,严格、能动司法,提出并公开判断标准和理由。如何在法律、规则上明确勤勉尽责内容和范围,如何基于现有行政处罚和司法判例抽象出具体判断标准,如何划定同一业务中律师、会计师不同服务机构职责边界,值得深入与研究。

    17.证券市场行政处罚证明标准——以历年证监会证券行政诉讼为中心

    研究背景与建议:近期,苏嘉鸿诉证监会内幕交易行政处罚一案,证券行政处罚的证明标准成为案件审理焦点之一。针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较难取证的证券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已经建立的“明显优势证据”标准、环境证据、“推定”证明,如何在制度上确立并得到司法认可,有待进一步探究。

    (六)资本市场改革发展与《公司法》修改

    18.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责任

    研究背景与建议:我国上市公司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控制成为“实践常态”,但现行《公司法》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约束有限。实践中,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当行使控制权不无关系。如何认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违法违规中的责任,如何进一步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义务,将“实际控制”纳入《公司法》公司治理的法定框架,值得深入研究。

    19.高科技企业差异表决权架构与《公司法》“一股一权”、类别股制度完善

    研究背景与建议:实践中,不少创新企业,采用差异表决权架构,在保持创始人公司控制权前提下,以满足企业在成长阶段的大量融资。但差异表决权架构创新企业发行上市、公开挂牌转让,面临与我国《公司法》“一股一权”制度的衔接问题。我国不少优秀的企业远赴海外上市,也与这一原因有关。如何重新评估《公司法》“一股一权”“类别股”等制度规定;是否要对特殊表决权行使范围和事项作出限定;创始人股东决策失误、丧失创新能力时,如何平衡保护中小股东权益:这些问题还需要深入分析。

    20.后金融危机时代境外公司法、公司治理准则修改趋势及借鉴

    研究背景与建议:后金融危机时代,英国、日本、韩国、香港地区、台湾地区等大规模地修订公司法或公司治理准则,以弥补金融危机暴露的公司治理缺陷,适应各国经济发展需求。域外公司法和公司治理准则修改中的制度变革导向,需要深入观察和总结,为我国《公司法》修改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截稿时间

    2018年10月15日。

    三、投稿须知

    1.论文应当立论科学、论据充足、论证严密、层次清晰、语言流畅,尤其欢迎贴近市场脉搏、具有学术深度和实践应用价值的文章。稿件篇幅以一万字左右为宜,特别优秀稿件不受此限。

    2.投稿请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zqfy@sse.com.cn(建议投稿后电话确认,请致电021-68808775,68810357)。所有投稿应符合国家著作权法相关规定、公认学术规范和本刊《编辑体例》要求(详见上交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研究出版”/“证券法苑”栏目或《证券法苑》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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