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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交易成质押股解套渠道 两成交易卖方属于质押方

2018-10-24 05:20  来源:证券时报

    趁股市大涨的机会,券商通过大宗交易通道卖出所持质押股(即平仓)——这是近日业内广为流传的消息。不管此办法具体操作情况如何,但本周一大宗交易量额齐涨,让这种猜测似乎增添了几份可信度。

    然而,证券时报记者多方采访获悉,行业对此看法并不一致。

    44宗大宗交易

    有11起卖方属质押方

    今年来,A股持续回调,“无股不押”的股票质押业务成为券商业务最大的风险点之一。受上周末利好消息刺激,A股本周一全线走强,近200只个股涨停。

    当天,两市共有37只个股发生44宗大宗交易,总成交额约为11.58亿元,大宗交易的个股数量和金额都有所增多。有券商人士告诉证券时报记者,趁着A股冲高,有券商通过大宗交易卖出所持质押股。

    记者梳理本周一成交的44宗大宗交易数据发现,其中有11只个股的卖方营业部属于该个股的质押方(即券商等机构)之一;而昨日成交的30宗大宗交易,仅有2只个股的卖方营业部属于该个股质押方。

    以昨日成交量与成交额均最大的科伦药业为例,科伦药业当天通过大宗交易成交了1270万股,成交价为21.25元,折价率15.1%,卖方营业部为华泰证券成都南一环路第二证券营业部,而华泰证券也是科伦药业大股东刘革新以及刘绥华所持股票的质押方之一。

    证券时报记者发现,2016年至2017年,科伦药业第一大股东刘革新共质押逾8000万股给华泰证券,其中4330万股于2017年末解押,2017年11月6日开始质押的3820万股至今还未解押;另一位股东刘绥华2014年3月份有两笔共计3000万股质押给华泰证券,尚未解押。

    不过,记者昨日联系了华泰证券成都南一环路第二证券营业部,但工作人员否认这是营业部在处理质押股,表示这是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操作,卖出方为科伦药业某股东,并非券商售出质押股。

    记者还注意到,电科院从10月19日至10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每天都有大宗交易成交,卖方营业部都是德邦证券上海凉城路证券营业部,买方营业部均为长江证券上海锦绣路证券营业部,每天成交30万股,其中10月19日成交价为4.87元,折价率5.44%;10月22日成交价为4.94元,折价率位8.01%;10月23日成交价为5.16元,折价率1.71%。

    通过公开信息查询到的是,电科院前十大股东之一胡醇2018年2月份起将1600万股质押给德邦证券,质押截止日为2019年2月12日。

    业内人士看法不一

    券商是否会通过大宗交易出售所持质押股。北方一家大型券商某营业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这种操作是可行的,监管部门不允许券商强平质押股,业内一般也不采取强平的方式,但对于一些已跌破平仓线的个股,股东无力还款也不补仓,对于券商来说,趁反弹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把股票卖出去,对于深陷股权质押泥淖的券商来说,是一种解套的方式。同时,大宗交易对二级市场也不会产生直接冲击。

    不过,也有券商资管部总经理对记者表示,这种操作可能性不大。他认为,第一,证监会有相关规定,质押股在卖出前必须经过交易所与证监会的认可,大宗交易出售难度很大;第二,券商通过大宗交易卖出质押股可能会有损失,无论从政策层面还是券商的商业利益来言都无益处。不过,该负责人补充道,若底层投资者是个人,可能由于到了兑付期等因素,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问题,可能会有诉求。

    该负责人还向记者表示,大宗交易减持的可能是非质押股,但会间接有利于券商解套。

    “非质押股减持,在大股东也同意的情况下,双方达成一致找到投资人,就可以做大宗交易,这种减持本身跟股票质押是没有关系的,但间接有助于它解套。”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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