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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余家寿险公司最新偿付能力大排名出炉中法人寿、新光海航人寿等不达标

2018-08-14 13:30  来源:证券日报网 苏向杲

    本报记者 苏向杲

    目前,除个别险企暂未披露今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之外,绝大多数险企均披露该报告。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显示,按照现行监管规定,有3家险企二季度偿付能力不达标,分别为中法人寿、吉祥人寿、新光海航人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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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银保监会制表:苏向杲

    新光海航人寿增资现转机

    最新公布的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新光海航人寿今年二季度的偿付能力依然不达标。

    偿付能力报告显示,今年二季度末新光海航人寿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421.34%,较一季度末的-437.54%略有收窄,但偿付能力依然严重不足。其在偿付能力报告中预测,三季度末的偿付能力为-433.86%,仍旧不符合监管要求。

    从主要经营指标来看,新光海航人寿上半年的保险业务收入为4,626.74万元,净利润为-3,425.84万元。二季度末的净资产为-25,093.41万元,综合退保率为0.54%,营销员脱落率为4.76%。标准保费、个人营销渠道的件均保费、新业务利润率均为0。

    实际上,监管部门曾于2015年对新光海航人寿采取了如下监管措施:一是暂停增设分支机构;二是监管约谈,要求双方股东于2015年7月底之前提出改善偿付能力方案;三是责令公司自2015年11月23日起停止开展新业务。

    但由于股东增资迟迟不到位,近年来上述监管措施依旧没有解除。新光海航人寿在偿付能力报告中提到,公司在保监会2017年四季度、2018年一季度监管评价中,均被评定为D类保险公司。公司被评为D类公司的原因及风险点,集中在“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

    新光海航人寿成立于2009年,当年背靠海航集团和台湾新光人寿两大股东,一时风光无限。但窘境很快出现,随着业务发展,新光海航人寿拟发起增资计划,但未得到股东方海航集团应允。此后,海航集团在2016年“移情”渤海人寿,旗下上市公司渤海金控持有后者20%股权。

    引人关注的是,近期新光海航人寿的增资出现转机。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7月31日,新光海航人寿在官网披露了最新的增资及股东变更方案。方案显示,将新增7.5亿元注册资本引入新股东,原有的股东海航集团退出,新光人寿减持。

    新光海航人寿原股东海航集团与新光人寿各持股2.5亿股股权,伴随这次增资,海航集团将1.9亿股转让给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0.6亿股转让给上海冠浦房地产。新光人寿则将所持有的2.5亿股股权转让出一半,其中0.75亿股转让给深圳市柏霖资管,0.5亿股转让给深圳市国展投资。

    与此同时,新光人寿、香江金融、柏霖资管、国展投资、冠浦地产及深圳市乐安居投资将分别向新光海航增资人民币1.875亿元、0.6亿元、1.75亿元、1.25亿元、0.65亿元及1.375亿元。若增资最终获得监管部门批复,新光人寿最终持股3.125亿股,占比25%,成为新光海航人寿第一大股东。

    吉祥人寿再次不达标

    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吉祥人寿二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75.58%,较一季度末为的71.6%略升;二季度末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82.73%,较一季度末的78.87%也出现微增,但依然不达标。

    从经营指标来看,吉祥人寿今年截至二季度末的保险业务收入为56362.81万元,净利润为-4358.92万元。

    吉祥人寿表示,公司今年一季度的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C,而去年四季度评级结果为A,“公司风险评级下调主要是由于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造成量化风险得分为0,其余不可量化风险包括操作、战略、声誉、流动性风险得分变化不大。除偿付能力问题外,公司总体经营良好,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

    中法人寿经营面临三大风险

    最新资料显示,中法人寿2017年四季度和2018年一季度监管分类均为D类。该公司在偿付能力报告中还提到,目前公司经营面临三大风险。

    一是偿付能力不足。因中法人寿资本金长期未得到补充,在以风险为导向的偿付能力评估体系下,其经营费用支出导致实际资本持续下降,目前总体偿付能力低于监管部门要求水平。

    偿付能力充足率=保险公司的实际资本/最低资本。监管部门去年发布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到,险企偿付能力达标需要满足三个指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应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应不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应在B类及以上。任意一个指标不达标,即为偿付能力不达标。

    显然,中法人寿二季度末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及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6138.92%,远低于监管要求,最近一期的风险评级也不符合监管要求。

    二是流动性不足。中法人寿提到,公司自2005年成立以来,资本金从未得到过补充,资本金已消耗殆尽,现金流持续净流出,公司自2017年4月份即出现流动性枯竭情形。

    三是人员不足。因目前中法人寿偿付能力不足,经营费用管控,导致人员流失,招聘困难,存在部分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足,无法保证履职的风险。

    此外,在风险管理改进措施及实施进展方面,中法人寿提到,公司基于偿付能力充足率的结果,已启动业务管控、费用管控、投资管控等偿付能力管理的相关措施,并对偿付能力的发展情况进行密切追踪。

    “为使公司尽早正常经营,更好地保障客户权益,防范公司经营风险,公司将加大与各方的沟通力度,加快公司增资进程。另外,公司已增加风险监测频率,加强对公司高风险领域的关注,严格按照超限额处理机制采取应对措施,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中法人寿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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