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熊悦
又一家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近日获母行注资。
6月22日,晋商银行发布公告,该行与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商消金”)订立股份认购协议,以每股1.46元的价格认购晋商消金5亿股新发行股份,合计斥资7.3亿元。这也是晋商消金成立以来的首笔增资。
注资完成后,晋商消金的注册资本将由5亿元增加至10亿元。晋商消金将成为晋商银行附属公司,其财务业绩将并入该行财务报表。目前,该笔注资正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批准。
母行持股增加
公开信息显示,晋商消金成立于2016年,由晋商银行联合上海荣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宇信易诚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华宇商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山西美特好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
注资完成后,晋商消金的股权结构随之变化。其中,第一大股东晋商银行的持股比例将由40%增加至70%,实现对晋商消金的绝对控股。另外4名股东上海荣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宇信易诚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华宇商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美特好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有不同程度稀释,分别由25%、20%、8%及7%降至12.5%、10%、4%及3.5%。
公告显示,满足消费金融公司资本监管要求并为晋商消金未来业务增长预留空间,是晋商银行此次注资的主要原因之一。
2024年4月份实施的《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对消费金融公司提出了更高的合规要求,要求消费金融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提高至不低于10亿元,以及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不低于50%。近年来,消费金融公司陆续通过增资扩股达到了监管要求,晋商消金为少数几家尚未达标的消费金融公司之一。
晋商银行表示,晋商消金凭借全国业务经营的优势,其业务可与该行当前营运有效互补。具体而言,注资将有助于该行扩大业务范围及客户基础,并将优化该行整体金融服务布局,全面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及协同发展潜力。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分析称,消费金融公司和母行在战略与业务方面存在较大协同空间。母行可以提供低成本负债和成熟的风控体系,消费金融公司凭借全国性牌照突破城商行的地域限制,触达更广泛的零售客群和消费场景。
晋商银行财报显示,该行经营业绩整体有所承压。2025年,其营收同比下降6%至54.45亿元,净利润同比下降4.9%至16.63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晋商消金财务业绩并入晋商银行财务报表后,将直接增厚后者业绩。2025年,晋商消金实现营收6.90亿元,实现净利润4042.36万元。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99.11亿元,贷款余额为96.48亿元。
业务互补性强
受监管要求、战略转型等因素驱动,近年来,消费金融公司持续推动增资扩股。其中,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普遍获得母行注资,进一步增强了自身资本实力。同时,母行对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的控股地位进一步夯实。
据梳理,2025年,浙江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南银法巴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等多家消费金融公司获母行注资。今年3月份,苏银凯基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获批增资5.3亿元,由该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银行全额认购;6月份,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获批增资,由其第一大股东长沙银行出资15.5亿元。
在当前零售信贷不良风险有所抬升的背景下,母行如何与增资后的消费金融公司形成业务互补、同时把控好资产质量风险,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
“两者实现业务互补的关键在于客户分层承接与场景能力的双向赋能,并在考核机制和利益分配层面进行制度安排。”苏商银行特约研究员薛洪言告诉记者,在客群上,母行覆盖征信良好的优质客户,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则承接传统银行服务难以覆盖的长尾群体,形成梯度覆盖。在场景上,母行以低成本负债和品牌信任为消费金融公司提供稳定资金与客户导流,后者则以快速审批和场景嵌入能力,帮助母行渗透其传统渠道难以触达的消费场景和年轻客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