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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与税务构建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系统 资产估价不再难

2018-08-07 11:51  来源:梅州日报

    本报讯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在梅县区税务局的协助下,仅用三个工作日就完成了对被执行人林某的房产价格的核价。这得益于梅州中院与税务部门协作构建的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系统,极大提高了法院执行工作的效率。

    据了解,2016年4月27日,印尼华侨梁某等向梅州中院对林某提起追偿权纠纷诉讼。该案经判决后告结。梁某等通过诉讼确认了林某对其将近120万元的金钱给付义务。由于林某在判决生效后消极对待其金钱给付义务,梁某等于今年4月10日向梅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梅州中院立案后,承办执行法官立即到梅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对林某的财产情况进行了调查。经查,林某在梅县区有一处房产,梅州中院依法对该房产进行了查封,并通知林某主动履行债务。但林某一直怠于履行。为加快执行进度,执行法官与梅县区税务局联系并取得该局支持,第一时间启动了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系统,对涉案房产进行核价,仅用三个工作日就有了该房产的估价结果。

    据梅州中院执行局负责人介绍,以往法院通过摇珠确定评估机构评估涉案资产价格需要约一个月的时间,特殊情况可能会更长,这严重拖慢了资产处置的速度。为此,梅州中院与税务部门协作构建了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系统,该系统能在三个工作日内就对涉案资产作出价格评估,极大地缩短了评估的周期,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同时还解决了评估费用高等一系列问题,是解决“执行难”问题的一大利器。(黄义涛 苏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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