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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特高新与华芯科技其他股东联合维权 已恢复股东部分权利

2026-08-25 14:15  来源:证券日报网 

    本报讯 (记者蒙婷婷)8月20日晚间,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特高新”)发布《有关诉讼事项的说明》公告。公告称,2026年8月18日,海特高新作为成都海威华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芯科技”)股东,联合华芯科技其他股东前往华芯科技,依照法院生效判决、仲裁裁决、法院的执行通知书、董事作出的决定,依法对华芯科技进行了维权活动,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恢复了作为股东的部分权利。

    公告披露,2021年5月,深圳正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威金控”)与华芯科技及其原有股东签订增资协议,出资12.88亿元货币资金,成为华芯科技第一大股东。同年6月完成增资,根据增资协议修订华芯科技《章程》及变更营业执照。

    章程约定,华芯科技董事会设9名董事;海特高新有权提名3名董事,董事长需从海特高新提名董事中选出,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人选担任,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人选担任。2023年12月,正威金控更名为青岛海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岳控股”),继续作为华芯科技股东。

    海特高新在公告中披露,海岳控股成为华芯科技股东后,违反公司法、华芯科技《章程》的规定以及《增资协议》的约定,谋取华芯科技公司控制权,其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非法方式强行接管华芯科技,强行通过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修订华芯科技公司章程,违法作出剥夺海特高新应当享有的股东权利的一系列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伪造董事会决议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强行进行人事变更,非法剥夺其他股东、董事的正常提案权。

    公告显示,海特高新与华芯科技、海岳控股相关纠纷时间线如下:2024年9月12日,海特高新向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对华芯科技提起公司决议纠纷诉讼。2025年6月13日,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华芯科技2024年7月22日临时股东会决议;2026年1月7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2024年11月26日,海特高新就上述股东会临时决议违反增资协议,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对华芯科技、海岳控股等提起仲裁。2026年3月30日,贸仲作出终局裁决,裁决各方继续履行增资协议相关约定。

    海特高新在公告中披露,上述判决、裁决生效后,公司多次要求华芯科技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马晓力及海岳控股予以执行,但对方拒不履行。2026年5月,海特高新申请强制执行;7月14日,成都市双流区行政审批局依据法院协助执行文书,涤除马晓力华芯科技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身份。

    2026年6月23日,华芯科技召开的临时股东会上,海特高新提名的三名董事全部通过现场审议;7月17日,除海岳控股以外的其余股东提名的5名董事,一致提议由海特高新推荐董事担任董事会召集人、主持人。截至目前,因受马晓力阻碍,至今仍未执行生效判决、裁决,未能有效召开董事会依法选举由海特提名的董事长。

    2026年8月5日,华芯科技收到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预处罚决定书,责令海岳控股、华芯科技于8月15日前履行增资协议相关条款,配合海特高新行使对应权利,逾期将对相关主体及责任人采取拘留、罚款措施。

    目前,海岳控股已申请撤销上述预处罚决定书所依据的仲裁裁决,该案尚处于法院开庭待判决阶段。

    海特高新在公告中表示,经长达数年的沟通协商,截至目前,海岳控股仍拒绝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拒绝执行华芯科技全体股东签订的增资协议及华芯科技公司章程,公司在华芯科技享有的股东权利一直无法实现。公司及华芯科技其他股东将持续向相关部门反映诉求,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后续将依托司法途径继续依法维权。

(编辑 张文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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