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蒙婷婷
2月4日晚间,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林业”)披露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最新进展,备受关注的耿会云等67位投资者(原告)起诉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一案迎来一审判决。与此同时,该公司此前披露的2025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归母净利润大幅增长,在经营态势向好的背景下,如何妥善处置历史诉讼遗留问题、聚焦清洁能源主业发展,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公告显示,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升达林业涉及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计371宗,其中5宗已撤诉,涉案金额总计达1.79亿元。从案件进展来看,196宗案件已审结,2宗案件正在上诉中,101宗案件已开庭审理但尚未判决。此次一审判决的是耿会云等67人起诉公司及江昌政(升达林业原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长)、江山(升达林业原总经理)、江昌浩(升达林业原财务总监)等相关责任人一案,原告已撤回对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分行的起诉。
根据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升达林业需赔偿65位原告886.89万元,江昌政等三人承担连带责任,2位原告诉求被驳回,公司承担部分案件受理费。升达林业在公告中披露称,该案为一审判决,公司正研判上诉,最终结果尚不确定;因前期已计提预计负债,此次判决预计不影响当期及期后利润,后续将按终审结果和会计准则处理,最终影响以审计确认为准。
“此次判决凸显了司法对证券虚假陈述违法行为的追责力度,相关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强化了对证券类违法违规行为个人的追责,呼应了‘追首恶’的监管导向,有助于从源头遏制违法行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卢鼎亮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系列判决传递出明确信号,即对投资者权益的司法保护正在常态化、精准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违法代价将持续提升。
中关村物联网产业联盟副秘书长袁帅补充道,该判决明确了证券虚假陈述行为的追责边界,打破了以往上市公司独担责任的常规模式,进一步强化了对董监高等“关键少数”的约束,既保障了投资者合法权益,也彰显了监管层维护资本市场公平正义的决心,有助于修复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任基础。同时他也提醒,未决诉讼可能对公司融资环境产生隐性影响,制约扩张速度。
1月29日,升达林业披露2025年业绩预告,2025年公司主营产品产销规模显著增长,但受行业竞争影响毛利率下滑,预计全年归母净利润为1.1亿元至1.65亿元,同比大增816.77%至1275.15%,预计扣非净利2200万元至3300万元,同比略降。另外,公司有息债务缩减,财务费用同比下降,非经常性损益亦对当期业绩有一定影响。
目前,升达林业主营业务已聚焦于清洁能源领域,拥有多家涉及天然气业务的子公司,业务涵盖天然气液化加工、城镇燃气运营、加气站运营三大板块,形成了自产自销与受托加工相结合的经营模式,产品销售辐射陕西、山西、河北、山东等北方区域。凭借工厂所处的区位优势,公司占据西北地区液化天然气对外销售市场东大门,依托周边丰富的天然气资源和便利的交通物流条件,具备较强的业务竞争力。
袁帅指出,当前清洁能源行业在政策与市场双重驱动下,正朝着区域化协同、业务多元化融合、技术创新引领的方向发展。升达林业在清洁能源领域的区域布局与业务协同优势显著,但也面临行业竞争加剧、技术迭代加快等挑战。
未来,随着诉讼事项的逐步推进和清洁能源主业的持续发力,升达林业能否实现从“摆脱困境”到“持续增长”的跨越,值得持续关注。
(编辑 贺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