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奕萱见习记者王楠)12月23日,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升集团”)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控制权收购协议》《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并于今天上午开市复牌。公告显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徐旭东变更为广州工控集团,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由徐旭东先生变更为广州市人民政府。
广州工控集团、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徐旭东、陈兴方、旭晟控股、旭日实业签署《关于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控制权收购协议》),徐旭东先生拟向广州工控集团转让其持有的旭晟控股51%股权,陈兴方女士拟向广州工控集团、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分别转让其持有的旭晟控股16%股权、33%股权。
同日,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旭日实业、徐旭东签署《广州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与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徐旭东关于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旭日实业和徐旭东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289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6%)、289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6%)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一次性转让予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
本次权益变动后,广州工控集团、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分别持有旭晟控股67.00%和33.00%股权,旭晟控股持有上市公司约2.55亿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2.0442%),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持有上市公司5780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13%)。广州工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约3.13亿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0455%。
同时,广州工控集团根据《控制权收购协议》的约定有权提名超过一半的董事会成员。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旭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约2.50亿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6162%。本次交易涉及支付的资金均将来源于广州工控集团及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的自有或自筹资金。经各方充分协商,本协议项下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13.74元/股,转让总对价(含税)约为42.95亿元。
(编辑 张明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