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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剐蹭”特斯拉 中恒电气及董秘收警示函

2020-03-09 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回落的股价外加一纸“罚单”,“剐蹭”特斯拉的代价,不便宜。

    3月7日,中恒电气公告,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直指公司在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关于特斯拉相关提问时,未准确、完整地披露与特斯拉的合作信息,存在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形。公司总经理兼代董秘赵大春未能勤勉尽责,对此负有责任。因上述违规行为,公司与赵大春双双被予以警示,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这场略显生硬的“碰瓷大戏”,由中恒电气日前在互动平台上的一句回答拉开序幕——“公司目前与特斯拉就目的地业务已展开合作,特斯拉可以来中恒大厦充电。”

    尽管身披“目的地业务”这层华丽而朦胧的外衣,仍难掩公司与特斯拉并无瓜葛的实质。2月20日,深交所下发关注函,连用四问详探中恒电气与特斯拉究竟关系几何,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与特斯拉的合作情况、公司在“目的地业务”中的具体盈利模式、公司与特斯拉合作至今的业务明细情况、公司目前充电桩业务的发展情况等。

    中恒电气在随后的回复公告中坦言,公司仅与特斯拉有目的地业务合作,未与特斯拉形成正式协议。而所谓“目的地业务”,即指在公司办公所在地安装特斯拉充电设施,该业务不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

    精心策划的“碰瓷行动”,所图为何?结合公司此前发布的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来看,这记“组合拳”更显意味深长。公司2月6日所发公告显示,中恒电气实控人朱国锭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晓茹,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93万股(占总股本的3.18%),减持目的为自身资金需求。

    值得一提的是,据浙江证监局网站2019年11月披露,朱国锭和包晓茹此前刚刚因违规减持而遭处罚。

    违规减持的“旧账”未结,又添信披违规的“罚单”。浙江证监局3月6日下发的警示函要求,中恒电气及相关人员应认真吸取经验教训,积极整改并以此为戒,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升规范意识,依法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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