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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药监局批准以岭药业连花清咳颗粒等6个治疗新冠肺炎中药制剂

2020-02-28 13:49  来源:证券日报网 张晓玉

    本报见习记者 张晓玉

    日前,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先后批准3家医院的6个治疗新冠肺炎中药制剂,分别为河北省中医院的香苏化浊颗粒,河北以岭医院的连花清咳颗粒,迁安市中医医院的清肺解毒合剂、培元抗感合剂、清热宣肺合剂、祡葛解毒合剂,这标志着在中医辨证施治理论指导下,针对河北病例特点的中药制剂,将及时应用到新冠肺炎患者的治疗过程中。

    据悉,“连花清咳颗粒”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吴以岭研究团队,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推荐用药“连花清瘟胶囊”基础上加减化裁而形成。

    河北省药监局法规审批处处长李讯表示,以上制剂可在河北省防控新冠肺炎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预检分诊点、集中隔离点,以及其他防控工作需要的单位等调剂使用。不适用于健康人员,也不得在零售药店销售

    为解决防疫急需,积极推广具备临床治疗经验的中药制剂,河北省药监局将防治新冠肺炎中药制剂纳入应急审批通道,将医疗机构制剂传统工艺备案、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委托配制和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三项审批事项合并办理,简化申请资料,在信用承诺基础上容缺审批,办理时限由原来的7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最短时间将6种防治新冠肺炎中药制剂应用到临床。

(编辑 乔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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