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在17日的例行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现已初步查明,康美药业披露的2016年至2018年财务报告存在重大虚假,涉嫌违反证券法第63条等相关规定。一是使用虚假银行单据虚增存款,二是通过伪造业务凭证进行收入造假,三是部分资金转入关联方账户买卖本公司股票。
常德鹏表示,2018年底证监会日常监管发现,康美药业财务报告真实性存疑,涉嫌虚假陈述等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当即立案调查。2018年12月29日,康美药业披露有关信息。
常德鹏说,现已初步查明,康美药业披露的2016年至2018年财务报告存在重大虚假,涉嫌违反证券法第63条等相关规定。一是使用虚假银行单据虚增存款,二是通过伪造业务凭证进行收入造假,三是部分资金转入关联方账户买卖本公司股票。
“证监会已对公司审计机构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涉嫌未勤勉尽责立案调查,有关案件进展情况,证监会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常德鹏说。
此前的4月30日,康美药业发布会计差错更正说明,称2018年以前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费用及款项收付方面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况,其中货币资金多计299.44亿元,营业收入多计88.98亿元,营业成本多计76.6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