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
下载客户端

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公司产业 > 上市公司 > 正文

*ST吉恩*ST昆机摘牌倒计时 今起进入退市整理期

2018-05-30 07: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赵一蕙 ○编辑 裘海亮

    今日,被上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ST吉恩、*ST昆机进入退市整理期。尽管两公司股票获得了摘牌前最后的交易窗口,但这并不会改变退市整理期届满后告别A股的命运。因此,投资者需高度重视两公司股票蕴含的风险,同时应当注意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特别事项。

    期满后将被摘牌

    投资者需格外关注*ST吉恩、*ST昆机的风险:两公司均明确触及了终止上市条件。*ST吉恩2017年的净利润为负23.63亿元,期末净资产为负1.98亿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同时触及了净利润、净资产和审计意见类型等三项终止上市情形。与此类似,*ST昆机2017年度亏损3.5亿元,期末净资产为负3822.1万元,同时触及了净利润和净资产等两项终止上市情形。两家公司均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

    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为《股票上市规则》的明确规定,期限届满后,两公司股票即面临被摘牌。根据规则,两公司股票于2018年5月30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30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是为方便已被决定退市公司的投资者退出而作出的交易安排。退市整理期届满后五个交易日内,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交易风险尤需重视

    需要指出的是,投资者参与退市整理期股票交易前,需要熟悉上交所《退市整理期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并认真阅读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其中,需要特别关注、了解交易机制的特殊安排,遵守适当性管理方面的要求,理性参与投资,注意交易风险。

    进入退市整理期,两公司的股票简称将发生变化。*ST吉恩股票简称将变更为“退市吉恩”,*ST昆机股票简称将变更为“退市昆机”。除特殊情况外,其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为10%。在退市整理期,两公司股票的交易期限为30个交易日,期间的全天停牌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但累计停牌不得超过5个交易日。此外,上交所将公布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5家会员证券营业部的名称及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在退市整理期间不得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同时,投资者参与退市整理期交易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主要包括四方面。一是个人投资者买入退市整理股票的,应当具备2年以上的股票交易经历,且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资产在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日均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二是不符合以上规定的个人投资者,仅可卖出已持有的退市整理股票。三是首次买入退市整理股票的投资者,需签署《退市整理股票风险揭示书》。四是需遵守上交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得从事异常交易行为。

    此外,两家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前为沪股通标的,目前两家公司仍有部分沪股通投资者。由于两公司股票已被调出沪股通标的,沪股通投资者可以选择在退市整理期出售所持公司股票,但不可以买入公司股票。沪股通投资者如选择继续持有,后续进入股转系统后可能无法转让,具体事宜可透过相关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联系香港结算了解情况。

    严格执行退市制度

    今年退市案例在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收官后迅速落槌,反映出一线监管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决心。

    分析人士指出,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对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优胜劣汰、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发挥着重要作用。历经多年探索和改革,资本市场退市制度逐步健全,已经形成相对多元的退市指标体系和较为稳定的退市实施机制,逐步实现了退市的“常态化、法治化、市场化”,投资者对上市公司退市的理解和共识也日益增强。在此背景下,交易所严格认真履行一线监管职责,主动承担退市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坚持依法依规对触及退市条件的公司“有一家退一家”,以净化市场生态,维护市场健康秩序。在*ST吉恩和*ST昆机的退市工作中,即明确体现了交易所的这一监管立场。

    未来,退市制度还将进一步完善。今年3月9日,上交所发布了《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证监会有关意见,办法对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制度进行了细化和明确。据记者了解,目前该办法的征求意见已经结束,后续交易所将在吸收合理建议的基础上适时对外发布。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交所将切实担起退市决策主体责任,按照从严原则,明确预期,严格执行,进一步加大对财务状况严重不良、长期亏损、“僵尸企业”等符合退市指标企业的退市执行力度。

-证券日报网
  • 24小时排行 一周排行
  • 深度策划

多地密集走访调研上市公司

通过调研认真解决上市公司发展中面临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加大对优质上市公司……[详情]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8001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81903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

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