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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集团:选举冉永梅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2026-05-29 23:08  来源:证券日报网 

    证券日报网讯  5月29日,丽珠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会议表决,选举冉永梅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冉永梅女士将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冉永梅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编辑 丛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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